一、课程性质
《公安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是为适应新时期公安科技信息化和大数据智能化应用需要而开设的一门理论性、技术性、实用性和综合性都很强的必修课,针对全校各公安专业学生。本课程把公安理论、信息技术和应用实战结合起来,对提高学生公安科技信息化素养、警务大数据智能应用意识,培养学生公安信息化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安信息化发展历程、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现状以及智慧警务建设的发展方向;理解公安信息化背景、意义、目标、主要内容和演化规律;掌握公安信息化关键技术和设顶层设计的基本内容和关键环节;对智慧警务建设的思路、流程和方法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引导学生学会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去分析公安信息化的发展演化规律;引导学生构建信息技术知识体系;引导学生扎根工作实际,研究工作规律,注重应用体系,成为信息化建设真正的主体;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提高学生信息化素养,培养学生一定的大数据思维、智能化思维,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三、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析公安信息化过程中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规律的方法;理解信息化相关概念,掌握信息技术基础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态,建立公安信息化建设所需完整技术体系,理解其应用体系;理解公安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掌握完整的公安信息化思路、流程和方法,涉及公安信息化标准、公安信息化规划、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信息化运维以及公安信息化管理;了解当前在用的公安信息化平台和系统,重在分析其优缺点;了解智慧警务的起源、特点和建设思路;理解知识图谱、社会网络分析、搜索引擎以及智能决策等相关技术的原理和应用条件;对警务流程再造、人机协作的必然性和发展模式要有客观的分析和认识。
四、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学习本课程应该具备一定的公安理论基础知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有一定的理解。本课程中信息技术基础部分与《大学计算机基础》有交叉,但本课程更强调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不包含Office办公软件的应用,可替代《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学习本课程时可参考《大学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科学导论》,本课程作为公安专业通识基础课,是《公安技术》等课程的先导课,同时,作为数据警务技术专业基础课,为《程序设计》、《警务大数据管理》、《警务大数据决策》和《数据安全技术》等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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