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德守则》
医师的基本职责
医师应总是做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和保持最高的专业操行。
医师应尊重能力胜任病人接受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医师应不允许个人私利或不公平的歧视影响他或她的专业判断。
医师应极尽专业所能和道德独立,致力于提供力所能及的医学服务,富有同情心和尊重病人的人性尊严。
医师应真诚地处理与病人和同事的关系。对于缺乏职业道德、不能胜任或欺诈病人的医生向有关当局举报。
替人治病,除了正当的专业收费之外,收取任何病人的分外诊金。
医师应尊重病人、同事和其他健康专业人员的权利和偏好。
医师应认识到他或她在教育公众方面的重要角色,但应该谨慎使用通过非专业渠道公布的发现、新技术或治疗措施。
医师应只能确证经过本人核实的事情。
医师应努力通过最好的方式使用卫生保健资源有利于病人和他们的社区。
医师如果精神或身体患病,应寻求适当的照护或关照。
医师应尊重当地或本国的伦理守则。
医师对病人的职责
医师应牢记有义务尊重人类生命。
医师应为病人的最大利益而提供医疗照顾。
医师应将自己完全的忠心和可用的科技资源归功于他或她的病人。不论何时诊断或治疗超出医师的能力,他或她应咨询或参考另外拥有这种能力的医师。
医师应尊重病人保密的权利。如下是合乎伦理的:当病人同意时透露机密性信息;当有真正的或即时伤害病人或其他人的威胁,而且这种威胁只能通过破坏这种秘密才能消除。
医师出于人道职责而应进行紧急医疗救助,除非他或她确定其他医师愿意和有能力给予这种救助。
当代理第三方的情况,医师需要病人对这种情况完全了解。
医师不应跟他或她的当前病人发生性关系,或保持其他虐待或剥削关系。
医师对同事的责任
医师应像同事对待自己一样对待他或她。
医师不应为了吸引病人而破坏同事的医患关系。
当诊疗需要时,医师应跟同事沟通,照护同样的病人。沟通应尊重病人的秘密和局限于必要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