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管理
孕产妇管理是指从孕前开始,到产后42天内,以母子为监护对象,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及时发现高危情况,及时转诊和住院分娩,以确保母子安全与健康的一系列管理。我国已普遍实行孕产期系统保健的三级管理,建立健全了孕产妇系统保健网,推广使用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着重对高危妊娠进行筛查、监护和管理,降低了孕产妇及围生儿的患病率和死亡率,提高了母儿的生活质量。
一、孕产期系统保健的三级管理
目前,我国城乡均采用医疗保健机构的三级分工管理,在所有孕产妇均能得到一般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对高危孕妇给予更充分的照顾。城市开展医院三级分工(市、区、街道)和妇幼保健机构三级分工(市、区、基层卫生院)。农村也开展三级分工(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站、乡卫生院、村妇幼保健人员),实行孕产妇划片分级分工管理,健全相互间挂钩、转诊等制度。在三级分工中,一级机构(基层医院或保健站)对辖区内全体孕产妇负责,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转至上级医院进行处理。
二、使用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
为了加强对孕产妇的系统管理,提高产科防治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建立了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的管理制度。保健手册的使用从确诊早孕时开始,直至产褥期结束时终止,将记录孕产妇主要孕产史及异常症状、体征及处理情况,是孕产期全过程的记录摘要。
妇女确诊妊娠后,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妇凭保健手册在一、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做产前检查。每次产前检查时均应将结果记录在保健手册中。孕妇临产到医院分娩时,将保健手册交给医务人员,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将住院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完整地填写在保健手册上,交给孕妇居住地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该机构接到手册后分别于产妇出院3天内、产后14天和产后28天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如发现产妇或新生儿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给予处理和治疗。产后访视结束后将保健手册汇总至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统计分析。
使用保健手册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相互沟通信息,加强协作,做到防治结合。实践证明在孕产期使用保健手册制度是可行的,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三、对高危妊娠的复查、监护及管理
凡早孕检查或每一次产前检查时均应注意筛查妊娠高危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度。对高危孕妇要进行专卡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做特殊标记,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定期随访、追访。高危因素复杂或病情严重的孕妇,应及时转送至上一级医疗单位诊治和监护。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待产分娩。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提高对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根据孕妇情况选择对母儿最有利的分娩方式,制订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儿平安。凡属妊娠禁忌证者,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并尽早动员终止妊娠。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提高对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制订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子平安。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实施。通过对高危孕妇的筛查和管理,不断提高高危妊娠检出率、高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死亡率、病残儿出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