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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散剂的制剂技术
一、概述
(一)定义与特点
散剂( powders)系指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经粉碎、均匀混合制成的干燥粉末状制剂散剂可供内服或外用。中药散剂系指药材或药材提取物经粉碎、混合均匀制成的粉末状制剂。
散剂是我国传统剂型之一,虽然西药散剂应用越来越少,但中药散剂仍广泛应用于临《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收载中药散剂59种。该剂型具有以下优点。
(1) 粒径小,比表面积大,易分散,起效快。
(2) 外用覆盖面积大,可同时发挥保护和收敛等作用。
(3) 剂量容易控制,方便婴幼儿使用。
(4) 制备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
(5)贮存、运输、携带方便。
同时,散剂也存在一定的缺点,由于比表面积大,分散度高,容易吸潮导致质量不稳,所以应注意包装与贮存。
另外也要注意,药物粉碎后比表面积增大,其臭味、刺激 性 及 化学 活性 也 相 应 增 加,且某些挥发性成分易散失,所以,一些腐蚀性强易吸湿变质的药物一般不宜制成散剂。
(二)分类
1.按用途分类 可分为内服散剂和外用散剂。内服散剂一般溶于或混悬于水或酒中服用,也可直接用水冲服,发挥全身治疗作用。如蛇胆川贝散、口服补液盐等,外用散剂主要用于皮肤、口腔、眼喉、眼、腔道等疾病的治疗,一般撒在局部患处,如痱子粉、冰硼散等。
2.按组成分类 可分为单散剂和复方散剂。由一种药物组成的称单散剂,如川贝散;由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称复方散剂,如复力川贝散
3.按剂量分类 可分为分剂量散剂和不分剂量散剂。分剂量散剂系将散剂按一
次服用量单独包装。一般为内服散剂,不分剂量散剂系以多次应用的总剂量形式包装,由患者按医嘱分取剂量使用,一般为外用散剂。
二、散剂生产技术
散剂的制备工艺是制备其他固体剂型的基础,散剂的一般制备工艺流程如下,
物料→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量检查→包装→散剂
(一)粉碎与筛分
制备散剂所用的原辅料,除粒度已达到要求外,均需进行粉碎与筛分。药物粉碎的粒度应根据药物的性质、作用及给药途径而定。在内服散剂中,易溶于水的药物不必粉碎得太细,在胃中不稳定的药物、有不良臭味的药物及刺激性强的药物也不必粉碎得太细: 难溶性药物为加速其溶解和吸收,需要粉碎成极细粉或微粉; 用于皮肤或伤口的外用散剂,一般要求粉碎成最细粉,以减轻对组织或黏膜的机械刺激作用。
粉碎时,可根据物料的性质、状态、粉碎程度等,选择合适的粉碎设备和粉碎方法,并及时筛分,保证产品的细度和均匀度。
(二)混合
混合是散剂制备的重要工艺过程之一,其目的是使散剂中各组分分散均匀,色泽一致,以保证剂量准确,用药安全有效。混合时要注意设备能力、加料顺序、混合时间等,保证混合效率。当混合比例相差悬殊的组分时,应使用等量递加混合法(又称配研法),以保证混合的均匀性。
“倍散”系指在小剂量的剧毒药中添加一定量的填充剂制成的稀释散。稀释倍数由剂量而定,剂量0.1-0.01g 可配成10倍散(即9份稀释剂与1份药物混合),0.01-0.001g配成100倍散,0.001g以下应配成1000倍散。常用的稍释剂有乳糖,糖粉,淀粉,糊精,沉降碳酸钙,磷酸钙,白陶土等惰性物质,一般采用配研法制备,称量时应正确选用天平,为便于观察混合是否均匀,可加入少量色素。
(三)分剂量
分剂量是将均匀混合的散剂,按需要的剂量分成等重的份数的过程。常用的分剂量方法有目测法、重量法和容量法。
1.目测法(又称估分法) 系指一定重量的散剂,以目测分成若干等份的方法。此法操作简便,但准确性差。药房临时调配少量普通药物散剂时可用此方法。
2.重量法 系用衡器(主要是天平)逐份称重的方法,此法分剂量准确,但操作麻烦,效率低,难以机械化。主要用于含毒剧药物、贵重药物散剂的分剂量。但此法效率高,但准确性不如分剂量的方法。
3.容量法 系用固定容量的容器进行分剂量的方法。此法效率高,但准确性不如重量法。目前生产上多采用容量法。
三、散剂质量检查与包装贮存
(一)散剂的质量检查
除另有规定外,散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1.粒度 除另有规定外,化学药局部用散剂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中药局部用散剂及儿科用散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取供试品10g,精密称定,置七号筛。照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检查。化学药散剂通过七号筛(中药通过六号筛) 的粉未重量,应不低于95%。
2.外观均匀度 取供试品适量,置光滑纸上,平铺约125px²,将其表面压平,在明亮处观察,应色泽均匀,无花纹与色斑。
3.水分 中药散剂照水分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9.0%
4.干燥失重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散剂,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照干燥失重测定法测定,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
5.装量差异 单剂量包装的散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取散剂10包(瓶),除去包装,分别精密称定每包(瓶) 内容物的重量,求出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每包(瓶)装量与平均装量(凡无含量测定的散剂,每包装量应与标示装量比较)相比应符合规定,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散剂不得多于2包(瓶),并不得有1包(瓶) 超出装量差异限度1倍。
| 标示装量 | 装量差异限度 |
| 0.1g 或0.1g 以 下 | ±15% |
0.1g 以上至0.5g | ±10% |
| 0.5g 以上至1.5g | ±7.5% |
| 1.5g以上至6.0g | ±5% |
| 6.0g以上 | ±3% |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散剂,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的检查。
6.装量 多剂量包装的散剂,照最低装量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7.无菌 用于烧伤[除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Ⅱ°外)]、严重创伤的临床必需无菌的局部用散剂,照无菌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8.微生物限度 除另有规定外,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凡规定进行杂菌检查的生物制品散剂,可不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二)散剂的包装与贮存
散剂的分散度大,吸湿性显著,
散剂吸湿可出现潮解、结块、变色、霉变等一系列不稳定现象,影响散剂质量和用药安全,因此散剂包装与贮存的重点在于防止吸潮。
1.包装材料 散剂的包装应根据其吸湿性强弱采用不同的包装材料,常用的包装材料有:
(1) 聚乙烯塑料薄膜袋 质软透明,但在低温下久贮会脆裂,有透气透湿性。
(2) 铅塑复合膜袋 防透气透湿性好,硬度较大,密闭性,避光性好,目前应用广泛。
(3) 玻璃瓶(管) 密闭性好,特别适用于含芳香挥发性成分和吸湿性成分的散剂
2.贮存 散剂在贮存过程中,关键是防潮,此外还要注意温度、光线等对散剂质量的影响。除另有规定外,散剂应密闭贮存,含挥发性药物或易吸潮药物的散剂,
应密封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