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护法》的出台
无论什么时代,无论哪个国家,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始终都是一个国家与民族前行路上的明灯,始终都应该得到这个国家与民族的尊崇与敬畏。但近年来侮辱英雄烈士、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频频发生:刻字污损纪念英烈的设施,攀爬英烈雕像,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调侃、辱骂英雄,甚至恶意诋毁、散布谣言中伤英烈,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更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6年2月22日,“狼牙山五壮士”中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等人致信全国人大,呼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将为民族解放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先烈列为国家法律保护对象,依法有效维护其名誉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玷污、侮辱、诽谤。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文简称《英烈保护法》),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英烈保护法》刚刚开始施行,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就公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段戏谑侮辱叶挺烈士和董存瑞烈士的视频,亵渎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叶挺烈士的名誉。此视频发布后,被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和网络热议,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5月24日,叶挺将军后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以此对那些公然亵渎英烈的相关责任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9月28日,“烈士后代起诉侵权第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这是自《英烈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
《英烈保护法》刚刚亮剑,就又有一所高校公然践踏国家的底线。该校的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调侃侮辱烈士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的消息。9月28日上午,石家庄网警与辖区民警一起到达涉事学校,在学校配合下,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到辖区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悲哀的,有了英雄不去弘扬是愚蠢的,有了英雄再去诋毁和亵渎,则是难以原谅的。如果一个国家的英烈可以被肆意诽谤,其历史的价值和意义也会在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英烈保护法》的出台不仅在于惩治,更在于为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提供法律保障。与此同时,该法还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英烈抚恤优待制度、英烈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等作出了规定,并将每年9月30日确立为英雄纪念日。
法律是英烈保护的底线,底线之上是社会舆论、道德和文化的引导,英烈保护法的一系列规定,饱含着广大人民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和缅怀,表明了我们捍卫英烈尊严的鲜明价值导向,构筑起全面维护英烈权益的“铜墙铁壁”。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因此我们要树立鲜明的道德导向,积极参与到对英烈全方面保护中来,保护英烈,既要有道德底线,也要有法律红线。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