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改革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到有九年荒......”(戏曲“凤阳花鼓”)
安徽滁州的凤阳县曾以朱元璋的故乡和凤阳花鼓而闻名。而如今更为人所知的是40年前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冒着政策风险搞大包干的历史,这一当地农民的自发事件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大潮的序幕。
70年代末,位于江淮之间的皖东农村生产停滞、经济困难。在定远、凤阳、嘉山等贫困县,不少社员人均口粮只有300斤左右,人均年收入只有50元左右。在凤阳,小岗又是全公社乃至全县最穷的生产队。1978年,淮河流域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农业大幅度减产,很多农村群众都逃荒到外地讨饭过活。
1978年9月1日,安徽省常委召开紧急会议,时任省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的万里在会上提出:“与其看着农村的大片土地荒废,还不如借部分土地给农民。”此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极左路线和思想还没得到清算。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已经进行了几个月,两个“凡是”的观点正在受到质疑,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正在活跃起来。在万里的支持下,安徽部分农村地区开始自己的尝试。很多公社实行包产到组甚至是包产到户,粮食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产。
1978年11月24日冬夜,小岗村生产队队长严俊昌、副队长严宏昌及会计严立学,在严立华家摇曳的灯光下会集18户农民秘密开会。副队长严宏昌掏出一份早就拟好的条文,颤颤地说:“我们写了一个保证书,对咱们小岗村搞秘密包干到户做了两条规定,如果同意就请各家各户按手印吧”。一个村民看过后说:“再补上一条,如果你们村干部被政府法办,我们把你们的孩子抚养到十八岁”。这一建议取得了大家的同意。尽管当时包干到户冒着较大的政治风险,大家还是争先恐后地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下鲜红的印记。当时的一些公社搞的包产到户是以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以户为单位承包,包工、包产、包费用,按合同规定在限定的生产费用范围内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实现承包合同指标受奖,达不到承包指标受罚。而小岗村搞的包干到户又被称为大包干,即承包合同中不规定生产费用限额和产量指标,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公共提留以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即“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相对包产到户又进了一步。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小岗村搞“大包干”的事还是让上面知道了。大家对此众说纷纭看法不一。其中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包干到户就是分田单干,与社会主义不沾边,是资本主义性质的。1979年6月18日,万里到北京参加了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他找到邓小平,把安徽实行责任制和他在农村目睹的情况做了汇报,也反映了各方面的压力和不同看法。邓小平听后,果断地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万里受到鼓舞,信心百倍。回安徽后,他以坚定的口气对当地县领导干部们说:“有人在报纸上对我们的新办法做了批评。报纸不种田,不打粮,到了秋后农民没有饭吃,可要来找我们哩!别理那一套,我们照样干!”小岗村刚刚实行包干到户就初见成效,1979年底全队粮食产量超过13万公斤,人均口粮是76年的3.47倍,人均分配收入更是76年的6.25倍。
在小岗村穷到准备要逃荒要饭到粮食增产自给自足这个过程中,党中央倾听群众的呼声,默许并鼓励农村群众自发改革,发展生产。随着实践的深入,党中央决定将大包干加以总结提高,正式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指导全国的农村工作。这一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全国农民的生产力和思想,自此“大包干”之举如星星之火迅即燃遍了中国农村大地,很快成为全国农民的自觉行动,势不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