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任辉事件
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六月二十四日,一艘悬挂着米字旗的商船缓缓向天津大沽码头驶来。当地官员上前查问,却惊讶得知:船上的洋人是来“告御状”的。而状告的对象,正是广州地方大员——粤海关监督李永标。船上的洋人叫洪任辉,英国人,本名詹姆士·弗林特,他通晓汉语、了解中原文化,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驻广州的商务翻译。洪任辉此行信心满满,一定要告倒李永标,而结果却大出其所料,不仅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还引发了清廷的巨大震动,导致一连串严重后果……史称“洪任辉事件”。
早在康熙年间,广州就是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也是外国商船的聚集地。作为商业垄断资本和殖民机构的代表,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十八世纪已经发展成为庞大的跨国集团,对华贸易总量占据中国对外贸易的三分之二。乾隆十九年,东印度公司已不满足现有业务,便指示洪任辉设法扩大贸易范围,开辟新的贸易港。洪任辉于是从澳门租用商船北上,前往宁波。当时的宁波也是清朝政府指定的通商口岸,但外国商船几乎没有来过此地贸易,洪任辉等人抵达后获大利而归。尝到甜头后,东印度公司便一直派船去宁波贸易。然而,广州口岸却因此受到了影响,前来贸易的商船比前减少了一大半,关税锐减。两广总督杨应琚(jū)见状,急忙向朝廷奏请禁止洋船往浙江贸易。乾隆皇帝出于对洋人的防范和自大心理,同意了杨应琚(jū)的请求,下旨关闭宁波等地口岸,只留广州一口通商。
英国东印度公司见新开辟的事业受到阻挠,心有不甘,策划指使洪任辉到乾隆帝的面前去告御状:通过状告粤海关监督李永标贪污腐败、纵容家人属吏敲诈勒索,征收陋规杂费影响广州通商贸易等事,从而达到开辟新贸易港的目的。洪任辉贿赂了5000两银子把“状纸”送给直隶总督方观承,方观承还专门写了一份奏折,强调洪任辉“若非实有屈抑,何敢列款读呈”,然后转呈乾隆皇帝御览。谁知,乾隆皇帝阅后,大为震怒,认为洪任辉一外商擅赴天津告状,有辱“天朝”的体面,而且还有人代他书写“状纸”,这种内外勾结的行为,不可不防。于是,一方面立即派人赴广州调查海关贪污舞弊,革去了海关监督李永标的职务,另一方面严惩洪任辉和代写呈词者:命令将洪任辉圈禁于澳门的前山寨,刑满后驱逐出中国,还将代写状文的刘亚扁斩首处决。事件最后,乾隆帝晓谕洋商:“内地物产富饶,岂需远洋些微不急之货。特以尔等自愿懋迁,柔远之仁,原所不禁。今尔不能安分奉法,向后即准他商贸易,尔亦不许前来”。(《清实录》)朝廷也下了一道明确的谕旨,规定嗣后广州为向洋商开放的唯一口岸。
洪任辉事件让大清帝国由四口通商变为一口通商,在世界海上贸易开始兴盛的时候,大清帝国却选择了闭关锁国。然而,英国资本主义的野心不会容忍资本扩张受限,他们变得更加阴险狡猾,开始利用鸦片进行掠夺(lüè),并在1840年悍然发动了侵略性的鸦片战争,最终把中国沦为本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