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出一条血路:创立经济特区的伟大壮举
伴随着农村改革大幕的徐徐拉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在局部试点。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思索着对外开放如何突破的问题,将目光投向了毗邻香港的广东。
此时,广东省领导正在为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所困扰。与香港一河之隔的罗湖区渔民村,是很多人偷渡香港的通道,每天都有四五百名偷渡者从这个“逃港口”被遣返回内地。
人们为什么要冒险“逃港”?原因不言而喻,就一个字儿“穷”。1978年,如果站在高处俯瞰深圳河两岸,你会惊奇地发现,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边是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一边是破败不堪的低矮平房。当时,罗湖区的渔民每天挣8分钱;而隔河相望的香港居民,每天却能挣60多元。
1979年春,习仲勋出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习仲勋认识到,如果继续按照原有的政策走下去,广东和香港的距离将越拉越大。怎么办?有一条路可以试试,就是利用广东离香港近的特点,吸引外资和技术。
习仲勋的想法和中央的设想不谋而合。早在1978年4月,国家计委、外贸部就派遣了一个经济贸易考察组,赴香港、澳门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向中央建议,把靠近港澳的广东宝安、珠海划为出口基地,力争通过三五年的建设,把这一区域建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对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同胞的旅游区。1979年1月,中共中央同意将深圳南头半岛的50平方公里土地交给招商局,建立广东宝安工业区。同时,广东省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开发建设出口基地。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央工作会议专门讨论经济建设问题。4月17日,与会的习仲勋、杨尚昆向中央汇报工作,提出多给广东一点儿自主权,利用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实行特殊政策,在深圳、珠海、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会议期间,福建省委也向中央提出了类似的设想。中央表示支持广东、福建两省实行对外开放,要求两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对于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如何称呼的问题,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试办“经济特区”。中央明确要求,在维护国家主权、执行中国法律法规等原则下,经济特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合作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经济特区一经开发,就显现出了活力。据统计,1980年与1979年相比,广东、福建两省出口额分别增长27.9%和47.2%;工农业生产总值分别增长8.2%和10%;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5%和20.5%。1980年,通过“三来一补”,广东安排就业17万人,福建安排就业3万人。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伟大创举,不仅为打开国门吸引外资积累了经验,而且为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推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