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胜利,不朽的荣誉——著名军功章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全国人民一起,同国内外敌人进行英勇斗争,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人民解放军所建立的伟大功勋。
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作一次总结性奖励,以表彰长期参加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的革命军人的历史功绩。八一勋章和奖章,授予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工农红军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他们在白色恐怖中创建无上光荣的事业。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英勇无畏的中华儿女众志成城,为民族而战,为祖国而战,为尊严而战。解放勋章和奖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各类勋章均分为一、二、三级,按各个时期每人所担任的职务颁发,奖章不分级,颁给各个时期连以下人员。
颁授勋章是我军一项重要的荣誉激励制度。198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批准对军队离休干部分别授予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2017年6月,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国军队新设立“八一勋章”,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这是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推进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激励全军官兵奋力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聚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