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奴的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后,由于民主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中央人民政府恪守“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的协议规定。毛泽东指出:“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这充分地尊重了西藏人民自己的选择,赢得了爱国进步人士的拥护。
然而,西藏上层反动集团竟然妄想在二十世纪中叶继续维持上层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占人口5%的农奴主占有几乎全部的农奴和土地,而占人口90%的农奴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大半劳动收入被农奴主霸占。占人口5%的“朗生”更是世代为奴,毫无人权和尊严,甚至被称为“会说话的牲畜”。
西藏上层反动集团自然绝不愿意放弃在这种经济剥削、政治压迫、文化垄断中所获取的巨大利益,甚至叫嚣“永远不改”。1959年3月,他们阴谋策划叛乱,妄图把西藏从祖国分离出去。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迅速作出了平叛决定,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在西藏各族各界人民的支持下取得了西藏平叛的胜利。
在这场胜利中,广大藏族人民要求推翻封建农奴制度的愿望强烈地爆发出来。在平息叛乱的基础上,中央政府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废止了野蛮的旧西藏法典,彻底废除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并在农区开展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减租、减息运动。广大农奴获得解放后,中央政府没收叛乱农奴主的土地,赎买未叛乱农奴主的土地,尽可能满足贫苦农奴的土地要求、适当照顾中等和富裕农奴利益,同时也分配给农奴主一份土地,做到了公平合理的分配。牧区民主改革宽松灵活,除对叛乱分子采取没收政策外,实行牧主和牧工两利政策。同时,党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组成了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
经过两年的艰辛努力,党成功地领导了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运动。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从此被彻底摧毁,百万翻身农奴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牲畜。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历经十年筹备后正式成立,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西藏,从此屹立于世界屋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