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含义的转变
早在西周时候,小康一词即已出现。《诗经》上的《大雅·民劳》中有“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句子。在这里,小康是生活比较安定的意思。后来,儒家用“小康”指代理想中政教清明、人民富足安乐的一种低于“大同理想”的社会局面,《礼记·礼运》中提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是谓小康。”而今天,我们常说的“小康水平”,是指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在特定时期所要求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首次化用了“小康”的概念:“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1984年3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道:“翻两番,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邓小平不仅描绘了中国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还于1987年4月30日明确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的“三步走”战略。即第一步,从1980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实现温饱;第二步,从1991到20世纪末,再翻一番,步入小康;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再翻两番,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1987年10月底,中共十三大将邓小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写进大会的报告中,作为党和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国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到2000年,中国已顺利实现“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人均GDP达到848美元,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然而,总体小康是一个低标准的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是一个发展不均衡的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才是党和国家长远的奋斗目标。
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在北京召开,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作出具体的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全面小康是一个较高标准的小康,除了注重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也注重精神生活、政治权利和文化娱乐享受等,这就对中国在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教文化发展、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2012年,中国GDP已达到518942.1亿元,人均GDP达到约4268美元,全国人均消费水平是2000年的近4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消费的需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均下跌,说明人们的消费趋于多元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与“建设”只有一字之差,但意义深远,标志着中国全面小康时代的来临。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会上指出:“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同时,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也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相矛盾”,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转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乘风破浪”,奋力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