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上世纪60年代,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在如何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的问题上,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枫桥已有治安调解组织197个,治保人员294个,护村巡防队37支,形成了一张遍布各村,各企业的治安调节网络。这张网触及乡镇的各个角落,预先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枫桥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基层治理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节前、调节工作走在激化前。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从此开启了“枫桥经验”发展的新篇章。今年是“枫桥经验”提出55周年。55年过去,我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枫桥经验”不仅没有过时,反因注入时代特色而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55年来,“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的灵魂始终没变,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始终没变。在浙江乌镇,由党员牵头、群众志愿参与的2600多名“乌镇管家”们,每天志愿在社区巡查安全隐患,调解邻里纠纷,遇到问题后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到“乌镇管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乌镇管家”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实现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55年来,“枫桥经验”根据不同的时代要求而创新的工作方法始终在变。在浙江绍兴,各地建立乡贤参事会、法律咨询平台和道德评判团,形成了基层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模式。在上海,16个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吸纳律师、退休法官、仲裁员等调解员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纠纷,构建了基层治理“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格局。在杭州,西湖公安运用互联网科技和大数据建立了专门应对电动车盗窃犯罪的数据模型。社会风险防控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逐步由“小治安”到“大平安”转变。
基层治理影响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冷暖。及时解决居民遇到的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价值追求。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我国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