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近年来,埃博拉病毒、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新型冠状病毒等在内的重大突发生物安全威胁不断加剧,给人类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也使“生物安全”这一概念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生物安全是指与生物有关的人为或非人为因素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及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以及对这些危害或风险进行防范、管理的战略性、综合性措施。生物安全这一看似抽象的概念其实就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非洲猪瘟引起肉价飞涨、蝗灾对农作物造成大面积破坏。再比如携带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产品入境,就可能造成一场生物入侵;吃一餐看似不起眼的“野味”,就可能造成病毒从动物到人的传播,这些都与生物安全密切相关。
进入21世纪,随着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颠覆性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生物安全概念的内涵也不断扩展。转基因生物体的实验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外来物种入侵、动植物疫情、生物遗传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传染病防控等都涵盖其中。而生物技术在军事中的使用,例如开发基因武器和微生物武器等,更是直接关系到国防安全。可以说生物安全攸关国家战略利益,影响人类健康、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甚至是民族存亡。美、英、俄等国纷纷把生物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和遭受外来物种入侵最严重国家之一。2020年6月2日,中国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加强我国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生物安全威胁应对体系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已有一系列与生物安全相关的专门法规,但缺乏系统性的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2019年,我国正式启动生物安全法立法进程。2020年2月14日疫情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生物安全”升级至国家安全战略高度。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用更加严厉的立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6月2日,习近平在专家座谈会中指出:要有针对性地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修改和制定工作。
新冠疫情终会结束,对生物安全的重视仍需不断提升。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积极开展生物安全国际合作,加快推进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生物安全的防线,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