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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影戏,又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是一种以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在蜡烛或燃烧的酒精等光源的照射下用隔亮布进行演戏,是中国汉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傀儡戏之一。表演时,艺人们在白色幕布后面,一边用手操纵戏曲人物,一边用当地流行的曲调唱述故事,同时配以打击乐器和弦乐,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在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天水等地农村,这种拙朴的汉族民间艺术形式很受人们的欢迎。
皮影戏是中国民间古老的传统艺术,老北京人都叫它“驴皮影”。据史书记载,皮影戏始于战国,兴于汉朝,盛于宋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皮影戏中的平面人偶以及场面景物,通常是民间艺人用手工,刀雕彩绘而成的皮制品,故称之为皮影。在过去还没有电影、电视的年代,皮影戏曾是十分受欢迎的民间娱乐活动之一。
皮影不仅属于傀儡艺术,还是一种地道的工艺品。它是用牛皮、驴、马、骡皮,经过选料、雕刻、上色、缝缀、涂漆等几道工序做成的。受到外在环境以及兽皮材料质地上的差异等种种因素影响,皮影戏偶造型风格各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