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教学视频
-
2 单元导学
-
3 学习指南·重难点
-
4 教学内容
知识目标:理解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掌握银行存款常见业务的账务处理流程和基本会计核算方法。
能力目标:能正确的填制与审核支票、银行进账单等业务单据;能根据银行存款的业务准确的填制记账凭证,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账;能对银行存款进行期末清查,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是企业拥有的另一项流动性很强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办理本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另外还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等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会计部门负责组织核算。银行存款的核算内容包括:银行存款收付的核算和银行存款清查等内容。会计部门对银行存款核算的具体任务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制度的规定,对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先要通过查找资料、咨询等途径了解清楚银行存款收支的业务流程及完成过程的细节;
2、结合本情境仿真实训资料,弄清楚银行存款的具体业务内容,知道各个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应该取得的原始凭证种类和内容。
银行存款概述
(一)银行存款的定义:
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
1、基本存款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既可提现,也可转账;工资、奖金等必须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2、一般存款账户:一个企业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转账,不能提现;用于借款转存或方便款项缴存。
3、临时存款账户:用于满足企业款项临时存取的账户。该账户既可提现,也可转账,账户资金用完即销户。
4、专用存款账户:用于企业专项资金存取的账户。该账户可提现,也可转账,资金用途必须是企业制定的专门项目,如基建资金,新产品开发资金等。
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办法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卡等。
结算办法包括: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一)支票:
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支票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2)适用范围:只能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
(3)提示付款期:10天。
(4)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二)银行本票:
银行签发的,委托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种类: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2)适用范围:只能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
(3)提示付款期:2个月。
(三)银行汇票:
银行签发的,委托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适用范围: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或异地。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
(2)提示付款期:1个月。
(四)商业汇票:
出票人签发,承兑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的承兑人是付款人,后者的承兑人是付款人的开户银行。
1、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
2、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略)
3、有关规定
(1)适用范围: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或单位商品交易或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提示付款期:10天。
(3)票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汇兑:
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法。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种类:信汇或电汇。
(2)适用范围:用于异地。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
(六)委托收款:
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法。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适用范围:用于同城或异地。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并且,主要用于公用事业费的结算。
(2)银行对收付双方不承担监督责任。
(3)承付期3天。
(七)托收承付:
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付款人承付款项的一种结算方法。
1、结算程序
2、有关规定
(1)适用范围:用于异地。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银行对收付双方均承担监督责任。
(3)验单付款承付期3天,验货付款承付期10天。
银行存款的核算
(一)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1、设账:“银行存款”总账,核算银行存款资金的增减变动。
2、主要经济业务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2)购买货物导致银行存款减少。
(3)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导致银行存款减少等。
注:上述业务将在后面相关章节学习,此处略。
(二)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
1、设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企业应当分别不同币种、银行账户开立日记账。
2、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结账方法:出纳人员应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日逐笔顺序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且每日应当结出余额(不必每日结计发生额)。
银行存款的清查
(一)银行存款清查的目的、方法
1、目的: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做到账实相符。
2、方法:对账。月末(实践中往往是下月初核对上月)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
3、对账的结果一般会产生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因为票据传递时间上的差异导致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包括银行已作增加或减少记录而企业尚未作增加或减少记录,企业已作增加或减少记录而银行尚未作增加或减少记录。
(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
方法:企业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各自加上或减去对方已收或已付,本方未收或未付的款项。
重点
(一)银行结算办法、账户的开设规定、账户的使用规定
1、银行结算办法及各种结算办法的使用规定
2、单位开设账户的种类及有关规定
3、各种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的收入和支付业务发生,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日结,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三)银行存款的核对
难点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易错知识点
(一)银行结算办法;
(二)账户的使用规定;
(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银行存款概述
(一)银行存款的管理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银行存款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办理银行存款的存入 、付出和转账业务。企业在银行开户,必须送存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印鉴,签发各种结算凭证时,盖有留存银行印鉴的印章方为有效。
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必须遵守相应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银行存款账户可以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既可提现,也可办理转账结算;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必须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或根据其资金管理需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提现。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既可办理转账结算,也可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既可提现,也可办理转账结算,但资金用途必须是企业制定的专门项目,如基建资金,新产品开发资金等。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只办理本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企业,不得出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和远期的付款凭证。
2.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企业向银行存入款项时,要填制“送款单”或“进账单”,将现金或转账支票送存银行,或由银行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划转存入企业存款账户,企业根据“送款单”或“进账单”回单联或银行收账通知单入账。
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支付款项时,应签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或由银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主动将款项从企业存款户中划出,企业根据银行盖章的付款通知联入账。企业填写的各项收付款结算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弄虚作假以套取银行信用。
3.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
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都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库存现金支付的外,都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因此,企业要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发现不符的账项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查明原因,进行账项调整。
(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等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按照支付结算适用的区域不同,以上结算方式可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同城异地通用结算方式三种。其中,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镇或同一票据交换地区进行的结算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两种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城镇或交换地区进行的结算,包括汇兑、银行汇票和托收承付三种结算方式;同城异地通用结算方式是指同城、异地均可使用的结算方式,包括委托收款、商业汇票和信用卡三种结算方式。
办理各种银行转账结算业务时要遵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支票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1)支票的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支票种类: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B.适用范围:支票是企业同城结算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支票一律记名,起点金额为100元。
C.提示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D.支票签发规定: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支票上各项内容要填写齐全,数字要标准,大小写金额要一致。现在大多数商业银行要求采用支票打印机或支票打印软件填制支票各项内容,以提高支票填写的规范性及支票的安全性。
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预留银行印鉴中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大写金额应紧接“人民币”书写,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大小写金额要对应,并按规定书写;小写金额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在签发人签章处按预留银行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签章,不能缺漏;支票签发后,将支票从存根联与正联之间骑缝线剪开,正联交给收款人办理转账,存根联留下作为记账依据。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给申请人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1)银行本票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种类:按金额的不同,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不定额本票一式两联,在结清本票时,第一联由出票行留存,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二联由出票行作借方凭证。
B.适用范围:银行本票适用于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不予挂失。
C.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D.银行本票签发规定: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将银行本票第二联和银行本票申请书第一联交给申请人。
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3.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的,委托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1)银行汇票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适用范围:银行汇票适用于异地单位和个人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特别适用于企业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B.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C.银行汇票签发规定: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一式四联的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第二联银行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连同“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一联一并交给申请人。注意:银行汇票的日期应为大写。
银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4.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承兑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的承兑人是付款人,后者的承兑人是付款人的开户银行。
(1)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如下图:
(2)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如下图:
(3)有关规定
A.适用范围: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先发货后收款或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或异地均可使用。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贴现。
B.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若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C.银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确定的金额(大写);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及行号;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及行号;出票日期(大写)、汇票到期日为交易双方约定的付款日(大写);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协议编号”为付款人与承兑银行签订的“承兑协议”的编号;出票人在汇票的第一、二联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商业承兑汇票一般一式三联。第一联卡片,由承兑人(付款人)留存;第二联商业承兑汇票,交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持票人开户行随托收凭证寄付款人开户行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三联存根由出票人存查。
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一式三联。第一联卡片,由承兑银行留存备查作为到期支付票款时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交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收款人开户行随托收凭证寄付款人开户行作借方凭证附件;第三联存根由出票人存查。
5.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法,即俗称的“汇款”。
(1)汇兑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种类:汇兑分为信汇(邮寄凭证)或电汇(拍发电报),由汇款人根据对汇款快慢的要求选择使用。
B.适用范围: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异地结算。汇兑结算没有起点限制,就汇款人来说,无论是否在银行开立账户,只要需要就可办理。
C.汇兑凭证填写规定:表明“电汇”或“信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汇款人以电汇方式汇款时,应填制电汇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回单,汇出行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借方凭证,汇出行作借方凭证;第三联汇款依据,汇出行凭以汇出汇款),并在第二联“汇款人签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银行受理后加盖转讫章,将第一联回单退给汇款人作为记账的依据。
汇款人以信汇方式汇款时,填制信汇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汇出行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汇出行作借方凭证;第三联汇入行作贷方凭证;第四联给收款人的收账通知或代取款收据),并在第二联“汇款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银行受理后加盖转讫章,将第一联回单退给汇款人作为记账的依据。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法。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1)委托收款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适用范围:委托收款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同城或异地结算。在同城范围内,主要用于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的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没有金额起点限制,也没有最高限额。
B.委托收款的付款期:若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若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C.办理委托收款的相关规定:应填制一式五联的托收凭证(第一联是收款人开户银行给收款人的受理回单,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章退给收款人;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作为贷方凭证;第三联由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借方凭证;第四联由付款人开户行凭以汇款或收款人开户银行作收账通知;第五联是付款人开户行给付款人的按期付款通知),选择业务类型是“委托收款”。
托收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托收凭证”字样;确定金额;收款人和付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地址及账号;托收凭证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根据提供的债务证明填明);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收款人在第二联托收凭证上加盖预留银行印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较为严格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1)托收承付的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适用范围: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收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的异地结算;收付款双方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B.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验单付款是指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其他单证,与经济合同核对无误后,承付货款;验货付款是指在收到商品,检验无误后,才承付货款。验单付款承付期3天,验货付款承付期10天。
8.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货、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1)信用卡结算程序如下图:
(2)有关规定
A.种类: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B.适用范围:信用卡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的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办理转账结算。
提示:
企业采用上述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须区分情况使用不同的账户进行会计核算:(1)企业签发或取得支票,用“银行存款”账户核算;(2)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或信用卡存款方式结算,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但若企业在销售商品等业务中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应直接引起银行存款增加,不能增加其他货币资金;(3)企业在商品销售等业务中取得商业汇票,应使用“应收票据”账户核算,但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办理结算的,则应使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银行存款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企业通过设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银行存款资金的增减变动。该科目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拥有的银行存款数额。
为了及时核算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结存情况,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除进行银行存款总账核算外,还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出纳人员应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日逐笔顺序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并且每日终了应当结出余额(不必每日结计发生额)。
(二)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
1.银行存款收付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付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的清查
为了加强对企业银行存款的监督,防止企业银行存款记账上的差错,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正确掌握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金额,企业应当指定专人(非出纳人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将企业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开户行开具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的,企业应查找原因。
造成企业与开户行双方账目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一是可能双方记账出现差错;二是可能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因为票据传递时间上的差异导致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包括银行已作增加或减少记录而企业尚未作增加或减少记录,企业已作增加或减少记录而银行尚未作增加或减少记录。
存在未达账项的,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是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上各自加上或减去对方已收或已付,本方未收或未付的款项。调节表编制完成后,企业还须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若调节后双方账目仍不相符,则表明双方记账上存在差错,必须进一步查明原因,并予以更正。
例如,华创公司2010年4月30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83 82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171 82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存在下列未达账项:
(1)4月29日企业开出现金支票74 600元支付劳务费,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2)4月29日银行代企业收取货款52 000 元,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3)4月30日银行代企业支付电话费3 600元,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4)4月30日企业送存银行的转账支票35 000元,银行尚未入账;
根据该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下):
提示:
对于企业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不能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调整企业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企业只有在收到有未达账项相关凭证时,才能据以入账。另外,银行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作为较重要的会计资料,保管期限为5年。
任务设置
龙都公司2008年7月设立,主营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2010年3月-2010年5月有关银行存款的业务如下:
业务1:2010年3月8日,财务部向供应商东信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16 800元的转账支票,预付购料款。
业务2:2010年3月12日,采购部从东信公司购进价值20 000元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为17%,对方代垫运杂费600元,将预付款抵付后的余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业务3:2010年5月4日,销售部向客户爱丽思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150 000元,增值税率17%,收到货款100 000元存入银行,其余暂欠,龙都公司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业务4:2010年5月18日,财务部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收款通知一份,托收爱丽思公司的款项75 500元已收妥入账。
业务5:2010年5月31日,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方式付款通知联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系本月管理部门水费共计4 77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6%),已办理转账。
工作过程:
第一步:分析上述经济业务,判断各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要素项目的增减变动,确定应记录的科目。
以业务1为例: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了资产要素中的银行存款发生减少和资产要素中的预付账款发生增加的变化,应在“预付账款”科目中登记增加金额和在“银行存款”科目中登记减少金额。
第二步:在上述分析基础上,确定各科目应记录的金额。
以业务1为例:该项经济业务应按实际成本计量,金额为16 800元。
第三步:编制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业务1:借:预付账款——东信公司 16 800
贷:银行存款 16 800
业务2:(1)借:原材料 20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预付账款——东信公司 24 000
(2)借:预付账款——东信公司 7 200
贷:银行存款 7 200
业务3:借:银行存款 100 000
应收账款——爱丽思公司 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 500
业务4:借:银行存款 75 500
贷:应收账款——爱丽思公司 75 500
业务5:借:管理费用 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0
贷:银行存款 4 770
业务流程
(一)银行开户的业务流程
(二)取得银行结算凭证(例如支票、银行进账单)的业务流程
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贯彻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钱账分管的原则: 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一样,应由出纳员管理,并负责办理收付款业务;票据及各种付款凭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审批;审批和具体签发付款凭证的工作应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不能由一人兼管。
(一)银行存款管理
企业为维护银行存款的完整性,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
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2.严格支票管理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平时开出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支票,须当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3.定期对账
应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企业指定的专人(非出纳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逐月与银行核对余额,防止错账、乱账。
(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
1.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企业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2.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4.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5.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6.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企业,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企业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情境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8.企业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