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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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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元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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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习指南·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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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学内容
知识目标:熟悉存货的定义与内容;掌握存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熟悉财产清查的核算;了解存货信息披露的要求;掌握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核算。
能力目标:能够设置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与明细账;能够结合原始凭证分析经济业务;能够填制与审核记账凭证;能够登记原材料核算有关明细账和总账;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
原材料核算的业务内容包括:在实际成本核算下,原材料取得的核算,月末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并进行账务处理;在计划成本核算下,合理确定计划成本并进行取得的核算,月末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和“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并进行账务处理。
1、首先通过复习,回忆学习过的关于原材料的相关知识;
2、其次,通过本情境的学习,掌握原材料合算的具体业务内容,能够区分各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应该取得的原始凭证;
3、要注意“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学习,以及关于超支、节约差异的会计处理。
存货的概念
(一)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加工的在产品,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的材料、物品。
【注意】存货为日常活动持有,非日常活动持有的物品物料不属于存货,如工程物资。
(二)内容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
【注意】原材料的内容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燃料、包装材料等;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存货的计价
(一)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以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的构成: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①非正常损失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②仓储费用一般不计入存货成本,但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必须发生的支出计入存货成本;③产品设计费用一般不计入存货成本,但为特定客户设计制造产品,可直接明确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1、外购存货
采购成本=买价+采购费用
采购费用包括:装卸费、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应计入成本的税金等。
【注意】一般纳税人运输费取得普通发票,允许按运价的7%计算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的税金包括:进口货物的关税、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等。
2、自制存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3、委托加工存货成本:发出加工物资实际成本+往返运杂费+加工费用+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应计入成本的税金:支付的不应抵扣的增值税以及应计入成本的消费税。
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支付消费税的处理:
(1)加工收回后的物资用于直接对外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加工收回后的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用于抵扣销售环节的消费税。
(二)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
1、先进先出法:假定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按这一成本流转顺序,确定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
材料明细账的登记方法:平时材料的收、发、存既要登记数量,又要登记单价、金额。
2、加权平均法:月末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据此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单价=(月初存货成本+本月入库存货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入库存货数量)
材料明细账的登记方法:平时材料的收入登记数量、单价、金额,发出和结存材料只登记数量。
3、移动平均法:每入库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用于确定最近一次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前次结存存货成本+本次入库存货成本)÷(前次结存存货数量+本次入库存货数量)
材料明细账的登记方法:平时材料的收入登记数量、单价、金额,发出和结存材料只登记数量。
4、个别计价法:发出某批次存货成本,按照该批次存货入库时的实际成本确定。
材料明细账的设置方法:按入库材料的批次分设明细账。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含义
(1)成本:是指存货的实际成本。特定日期存货账户的账面余额。
(2)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进一步加工成本和估计的销售税费。估计的售价,有合同的按合同价,无合同的按市价。估计的进一步加工成本是指尚需投入的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等加工费用。估计的销售税费是指估计的销售环节发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建税、广告费等)。
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应用
(1)单项比较法:逐项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选择每项的最低额以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
(2)分类比较法:分类别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选择每类的最低额以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
(3)综合比较法:比较存货总成本与总的可变现净值,选择最低额作为存货的期末价值。
3、会计处理
设账:“存货跌价准备”,资产性质,核算因存货跌价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的增减变动。
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存货的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1)计算结果为正数,应计提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计算结果为负数,应在“存货跌价准备”账户已有的贷方数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计划成本
(一)“材料采购”账户:资产性质,核算外购材料实际成本(采购成本)的增减变动。
明细账:按材料的类别、供货单位设置。
(二)“原材料”账户:资产性质,核算库存原材料计划成本的增减变动。
明细账:按材料的类别、品种设置。
(三)“材料成本差异”:资产性质,核算库存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异额的增减变动。
明细账:与“材料采购”同口径设置。
账户结构及账户对应关系:
发出材料的核算
(一)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转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
(二)计算并结转发出原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1、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差异+本月入库材料的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注:分子部分,超支用正数,节约用负数;分母部分,不包括月末估价入账的材料计划成本。
2、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3、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假设为超支差)
借:生产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重点
(一)存货的计价
1、初始成本的确认;
2、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
3、期末存货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二)计划成本
1、账户设置: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
2、发出材料成本的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以及超支和节约差异的计算
难点
计划成本中发出材料成本计算。
易错知识点
(一)存货期末计量中,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及确认;
(二)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方法;
(三)计划成本中发出材料的成本计算。
课程课件
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确认
1.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2.存货的确认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符合存货的定义;
(2)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的内容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
(2)在产品,是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的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
(7)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
(8)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二)存货的计量
1.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对于采购存货,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
①采购价格,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其他税金,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③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④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入当期的销售费用。
例3-1:南海公司外购甲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为20 000元,增值税为3 400元,重量为1 000千克。对方代垫运输费(统一发票)500元,其他杂费30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途中合理损耗10千克,计200元。要求:确定该批甲料的采购成本。
采购成本=1000×20+500×93%+300=20765(元)
请注意: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运输费统一发票,允许按7%计算进项税额。
(2)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由于加工成本实质是企业在进一步加工存货的过程中追加发生的生产成本,因此,不包括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值。
加工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但是,下列项目不能计入存货的成本:
①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例如,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②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就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③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4)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若约定价值不公允,则应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5)盘盈存货的成本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2.存货的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例3-2:南海公司2009年7月1日结存A材料100㎏,实际成本10元/㎏;7月10日和18日分别购入该材料300㎏和200㎏,实际成本分别为12元/Kg和13元/㎏,7月13日厂部领用材料180㎏,7月27日车间领用材料270㎏。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如表3—1所示。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按照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如表3—2所示。
例3-3:采用例3-2的资料:
A材料平均单位成本 = (月初结存金额+本月入库金额)÷(月初结存数量+本月入库数量)=(1000+3600+2600)÷(100+300+200)= 12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到存货以后,以当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当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有存货成本+本次收入存货实际成本) ÷ (原有存货数量+本次收入存货数量)
本批发出存货成本=本批发出存货数量×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例3-4:采用例3-2的资料,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成本如表3—3所示。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
个别计价法的优点是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该法的缺点是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
请注意: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存货清查的核算
存货清查是指为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做到账实相符,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存货账存数与实存数进行核对的一种会计方法。在实务中,存货清查大多采用实地盘点法。
对于存货的盘盈与盘亏,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账存实存对比表)并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
(1)盘盈存货
批准处理前,应将盘盈存货按重置成本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经批准处理后或期末,应将盘盈存货的成本冲减“管理费用”。
例3-5:2009年12月20日,A公司在财产清查时,发现甲材料实存数比账存数多出300千克,重置成本为2 000元。至年末,有关授权部门尚未批准转销。
2009年12月20日,甲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甲材料 2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000
2009年12月25日,经有关部门批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000
贷:管理费用 2 000
请注意: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不应出现期末余额。
(2)盘亏存货
批准处理前,应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购进存货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盘亏损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得抵扣(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执行),所以应将盘亏存货的实际成本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均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批准处理后或期末,应分别盘亏的不同原因做出处理。如属合理损耗(定额内损耗),计入“管理费用”;如属超定额损耗,能确定过失人的,由过失人赔偿部分先计入“其他应收款”,不能确定过失人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如属非常损失,则扣除保险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3-6:2009年12月8日,B公司因被盗导致乙材料毁损800千克,实际成本5 000元,相应增值税为850元。2009年12月25日有关部门做出责任认定:仓库管理员王某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剩余部分作为非正常损失处理。
2009年12月8日,乙材料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 850
贷:原材料——乙材料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2009年12月25日,经有关部分批准: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1 170
——保险公司 2 925
营业外支出 1 75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 850
4.存货减值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即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当期末存货的成本比可变现净值低时,按成本计价;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比成本低时,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1)可变现净值的含义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理解可变现净值时应注意:一是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前提是企业正常活动,二是可变现净值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三是区别存货类别确认可变现价值,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具体应用
①单项比较,按每一种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逐项进行比较,每项存货都取较低的数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分类比较,按存货类别的成本与相同类别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每类存货取其较低数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如果某一类存货的数量繁多并且单价较低则采用此法。
③总额比较,按全部存货的总成本与全部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取较低数作为期末全部存货的成本,如果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采用此法。
(3)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时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存货跌价准备”,属于资产备抵类科目,借方登记转销的存货减值准备,贷方登记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其余额应在贷方。“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贷方登记结转本年利润和转回的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已有贷方余额,结果大于零为当期补提;小于零应在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内转回。
例3-7:2009年末,C公司甲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00 000元,由于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在可预计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状况确定甲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80 000元,“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零,故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例3-8:接例3-7,假定2010年末,甲商品的账面成本和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均未发生变化,但是,2010年以来甲商品市场价格有所上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状况确定甲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95 000元。从资料可以判断以前造成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 000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15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5 000
若2010年末,甲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05000元,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三)存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
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4.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
(一)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是指从存货(原材料)的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账,均以实际成本来反映存货(原材料)的收、发和结存的情况。在实务中,在核算所有存货类型时都可以采用实际成本。
1.科目设置
“在途物资”,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入库的存货,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余额在借方,可按照材料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存货按照税法规定能够抵扣的增值税额,记入借方。
“原材料”,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已验收入库的原料和材料,借方登记增加(入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减少(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按照材料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2.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
①货款已经支付,同时原材料(存货)已验收入库。
按照入库原材料(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货款尚未支付,外购原材料(存货)已经验收入库。
按照入库原材料(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所欠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③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商业汇票,外购原材料(存货)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按照未入库材料的发票账单等原始单据确定其实际成本,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所支付或所欠货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待材料实际验收入库之后,按照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等科目。
④预付货款方式购买原材料(存货)。
预付货款时,按照实际预付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购买原材料(存货)时,按照原材料(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预付账款”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原材料(存货)期末暂估入账。
若材料已验收入库,至月末尚未收到结算发票,则应该对该部分原材料暂估入账。
月末,按照暂估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应该做相反的分录或者红字分录将月末暂估分录冲销,待实际收到结算发票时候再入账。
这里暂估入账,是一种为了保证月末原材料(存货)账实相符,加强财产管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符合税法抵扣增值税的要求,所以不能估计增值税。
⑥发出原材料(存货)。
企业各生产单位和部门领用的材料具有种类多、业务频繁等特点。实务中,企业通常于月末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应当根据所发出材料的用途,按实际成本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任务设计】
南海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09年12月原材料有关业务如下:
业务1:12月3日,南海公司(一般纳税人)从武陵公司购入低碳钢2 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武陵公司代垫运输费500元(统一发票),装卸费100元。同日,该批低碳钢验收入库,实收1 990千克,途中合理损耗10千克。上述款项皆通过银行支付。
业务2:12月13日,南海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入合金钢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8 500元,对方代垫包装费1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合金钢已验收入库。
业务3:12月17日,南海公司(一般纳税人)从黄河公司购入高碳钢12 000千克,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
业务4:12月22日高碳钢运到验收入库。
业务5:12月25日,根据与南江钢厂的购销合同规定,南海公司为购买圆钢向该钢厂预付100000元货款的80%,计80 000元,已通过汇兑方式汇出。
业务6:12月28日,南海公司收到南江钢厂发运来的圆钢,已验收入库。有关发票账单记载,该批货物的货款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对方代垫包装费3 000元,所欠款项以银行存款付讫。
业务7:12月31日,南海公司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购入高速钢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至此发票账单尚未收到也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暂估价值为30 000元。
业务8:12月31日,南海公司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圆钢的消耗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2 000 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600 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250 000元,企业基建部门领用50 000元(假定该部分材料所对应的增值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
工作过程:
第一步:分析上述经济业务,判断各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要素项目的增减变动,确定应记录的科目。
以业务1为例:企业购入原材料且已验收入库,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这导致企业原材料增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银行存款减少。
第二步:在上述分析基础上,确定各科目应记录的金额。
以业务1为例:该项经济业务按实际成本计量,“原材料”科目借方应计金额20 565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应计金额3 435元,“银行存款”科目贷方应计金额24 000元。
采购成本=20 000+500×93%+100=20565
进项税额=3 400+500×7%=3 435
第三步:编制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业务1:12月9日
借:原材料—低碳钢 20 5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35
贷:银行存款 24 000
业务2:12月13日
借:原材料—合金钢 5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应付账款 59 500
业务3:12月17日
借:在途物资—高碳钢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业务4:12月22日
借:原材料—高碳钢 200 000
贷:在途物资—高碳钢 200 000
业务5:12月25日
借:预付账款——南江钢厂 8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业务6:12月28日
借:原材料 1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预付账款——南江钢厂 120 000
同时,补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南江钢厂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业务7:12月31日
借:原材料——高速钢 30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00 000
注意:下月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00 000
贷:原材料——高速钢 300 000
业务8:12月31日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 000 000
——辅助生产成本 600 000
制造费用 250 000
在建工程 50 000
贷:原材料——圆钢 2 900 000
(二)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是指,从存货(材料)的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账,均以计划成本加以计量。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单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核算,并于月末将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1.科目设置
“原材料”,资产类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原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可依据原材料的类别、品种设置明细账。
“材料采购”,资产类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依据材料的类别、品种设置明细账。
“材料成本差异”,资产类科目,本科目反映企业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
2.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
①货款已支付,同时材料验收入库。
按照入库原材料(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同时,按照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差,借记(超支)或贷记(节约)“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②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按照入库原材料(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照税法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材料入库时,按照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差,借记(超支)或贷记(节约)“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③原材料(存货)期末暂估入账
若材料已验收入库,至月末尚未收到结算发票,则应该对该部分原材料暂估入账。
月末,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应该做相反的分录或者红字分录将月末暂估分录冲销,待实际收到结算发票时候再入账。
由于这部分原材料是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所以不参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
④发出原材料(存货)
月末,企业根据领料单等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根据所发出材料的用途,按计划成本分别计入“生成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材料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材料的用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发出材料的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者年末一次计算。
【任务设计】
西沙公司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材料入库即结转入库材料差异。4月初结存合成树脂的计划成本为1000 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59000元。2009年4月原材料有关业务如下:
业务1:4月10日,西沙公司(一般纳税人)购入合成树脂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3000 000元,增值税额510 0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3 100 000元,已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业务2:4月20日,西沙公司从珠江公司购入增塑剂2 000千克,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珠江公司代垫运输费500元(统一发票),装卸费100元。货款已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增塑剂的计划单价10元每千克。4月21日,该批增塑剂入库,实际入库数量1990千克,合理损耗10千克。
业务3:4月22日,西沙公司从淮河公司购入稳定剂800千克验收入库。至4月30日,发票账单仍未达到,该批稳定剂计划成本20 000元。
业务4:4月30日,西沙公司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4月消耗合成树脂(计划成本)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2 000 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600 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250 000元。
工作过程:
第一步:分析上述经济业务,判断各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要素项目的增减变动,确定应记录的科目。
以业务1为例:由于西沙公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合成树脂,首先需要按照合成树脂的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支付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为了反映计划成本,应该按照合成树脂的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科目,其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第二步:在上述分析基础上,确定各科目应记录的金额。
以业务1为例:按照合成树脂的实际成本,“材料采购”科目应计3 000 000元;按照合成树脂的计划成本,“原材料”科目借方应计3 100 000元;按照合成树脂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节约),“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应计100 000元。
第三步:编制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业务1:4月10日
借:材料采购——合成树脂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 000
贷:银行存款 3 510 000
同时:
借:原材料——合成树脂 3 100 000
贷:材料采购——合成树脂 3 00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00 000
业务2:4月20日
借:材料采购——增塑剂 20 5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35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24 000
4月21日,该批增塑剂入库,实际入库数量1 990千克,合理损耗10千克。
借:原材料——增塑剂 19 900
材料成本差异 665
贷:材料采购——增塑剂 20 565
业务3:4月22日,不做账务处理。
4月30日
借:原材料——稳定剂 2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0 000
下月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业务4:4月30日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 000 000
——辅助生产成本 600 000
制造费用 250 000
贷:原材料——合成树脂 2 850 000
计算与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的分录为:
借:材料成本差异—合成树脂 28 5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0 000
—辅助生产成本 6 000
制造费用 2 500(本部分普通发票改为统一发票)
业务流程
材料(原材料和周转材料)在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材料的购入(取得)流程,二是材料的领用(发出)流程。
(一)材料购入(取得)流程
1.生产部门根据企业生产计划提出采购要求并填制请购单,经生产经理签字后传递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根据前述请购单进行询价,若合理则由采购经理协同法律顾问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3.库管部门在收到供应商发来的货物后进行质量检验,若验收合格则办理入库手续,填制一式数联的收料单,并登记收料台账。
4.财务部门在收到库管部门传来的收料单后结合采购合同,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范围,经有关人员授权后,办理银行结算手续,支付款项。待采购业务办理完毕之后,由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二)材料领用(发出)流程
1.生产(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填制一式几联(最少三联)的领料单,由领料部门经理签字后,派有关人员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
2.库管部门核对领料单后发放材料,由库管员在领料单上签字并登记领料台账。
3.财务部门在收到库管部门传来的领料单后,月末编制领料凭证汇总表,进行成本分配,并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内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材料物资核算岗位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物资的采购资金计划;
(3)负责材料物资的明细核算,对已验收入库尚未付款的材料,月终要估价入账;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物资计划成本目录;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物资消耗定额;
(6)参与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处理清查账务。
2.库存商品核算岗位职责
(1)负责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核算;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存商品计划成本目录;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库存商品的最低、最高限额;
(4)参与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3.库存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物资的入库、保管、发放工作。做到熟悉自己所管物资品种、规格、存放位置、领用及库存情况;
(2)做好物资验收入库工作。认真核对质量、数量、规格,如与发票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应拒绝入库,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3)做好物资出库领用工作。做到准确无误,当面点清,不得私自将物品外借;
(4)建立明细账,每日(月)盘点,务必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月末将所有单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对长期积压物品,提出处理建议,以免造成浪费或经济损失。
(二)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为了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应该建立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4)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情境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情境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情境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情境至少包括:
(1)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2)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3)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4)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5)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3.企业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情境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情境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情境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情境至少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4.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1)检查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2)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3)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4)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5)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存货,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5.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
(3)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4)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5)企业应当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企业应当重视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6.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和发出制度。
(1)企业生产部门、基建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特别授权。
(2)库存商品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大批商品、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得到特别授权。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会部门核对。
(3)企业应当明确发出存货的流程,落实责任人,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
(4)企业财会部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形。
7.企业应当制定并选择适当的存货盘点制度,明确盘点范围、方法、人员、频率、时间等。
(1)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存货、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家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
(2)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3)仓储部门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仓储部门对残、次、冷、背存货的处置,应当选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