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课件
借款概述
企业日常核算中的借款有特定的形成渠道,必须是从金融机构取得。按照还款时间是否在一年内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偿还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
短期借款的目的是满足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短期借款的内容包括临时借款,生产经营周转借款,票据贴现借款,结算借款等。短期借款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取得短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以及借款到期还本付息。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偿还期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借款。
长期借款的主要目的是满足长期资产购建的需要。长期借款的内容包括基建借款、更新改造借款、技术研发借款等。长期借款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取得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以及借款到期还本付息。
短期借款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负债性质,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按借款的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归还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1.取得借款
例10-1:08年2月18日,利佰公司从银行取得一笔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200万元,年利率6%。利息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支付(结息日),利佰公司按月计提利息。
08年2月18日,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2.计提利息
承上例:08年2月29日,计提利息=200×6%/360×11=0.37
借:财务费用 0.37
贷:应付利息 0.37
3.结息
承上例:08年3月22日支付利息=200×6%/360×33=1.1
借:应付利息 0.37
财务费用 0.73
贷:银行存款 1.1
4.还本付息
承上例:08年8月18日还本付息额=200+ 200×6%/360×57=201.9
借:短期借款 200
应付利息 1.3 (6月30日,7月31日已提利息1.3万元)
财务费用 0.6 (8月未提利息)
贷:银行存款 201.9
长期借款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设置“长期借款”科目,负债性质,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按贷款的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主要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取得长期借款
例10-2:06年1月1日,福耀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从银行取得一笔期限为三年的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相同),利息于每年1月1日支付。所筹资金用于建造一栋厂房。工程于06年2月1日发生第一笔资产支出,06年4月1日动工建造,07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福耀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按年计提利息。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不考虑未动用借款产生的收益。
开始资本化的时间为:06年4月1日
停止资本化的时间为:07年6月30日
费用化期间为:06年1月1日-06年3月31日和07年7月1日- 08年12月31日。
06年1月1日,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长期借款﹣本金 100
2.按期计提利息
承上例:06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应提利息=100×6%×1=6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100×6%/12×9=4.5
应予费用化的借款利息=6-4.5=1.5
借:在建工程 4.5
财务费用 1.5
贷:应付利息 6
07年1月1日结息,
借:应付利息6
贷:银行存款 6
09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应提利息=6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100×6%/12×6=3
应予费用化的借款利息=6-3=3
借:在建工程 3
财务费用 3
贷:应付利息 6
08年1月1日结息同07年1月1日。
08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应全部费用化,
借:财务费用 6
贷:应付利息 6
3.借款到期还本付息
承上例:09年1月1日,还本付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100
应付利息 6
贷:银行存款 106
任务设计
利佰商场是一家大型商品零售企业。2010年发生下列与借款有关的部分经济业务。企业的短期借款业务按月计提利息,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1日与银行结息。长期借款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利息,结息按银行约定时间办理。长期借款利息的资本化期间为2010年8月1日-2011年6月30日。不考虑未使用长期借款产生的收益。
业务1:5月10日,从工商银行取得一笔期限为3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300万元,年利率6%。
业务2:6月1日,从建设银行取得一笔期限为3年的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6%,该笔借款用于修建营业用房。从次年起每年6月1日支付一年的利息。工程当日开工,并支付工程款。
业务3:5月31日,计提5月10日从工商银行取得的短期借款利息。
业务4:6月21日,向工商银行支付5月10日借入的短期借款利息。
业务5:6月30日,计提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利息。
业务6:7月31日,计提短期借款利息。
业务7:8月10日,偿还短期借款本息。
业务8: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核算任务:依据上述业务,填制记账凭证,并登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有关总账及其所属明账细并结账。
工作过程:
第一步:分析上述经济业务,判断各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要素项目的增减变动,确定应记录的科目。以业务1为例:企业从银行取得的借款期限3个月,属于短期借款,交易已完成,表明:企业银行存款增加和短期借款增加,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第二步: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根据借款的计量方法要求,确定各科目应记录的金额。以业务1为例: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本金的增减变动,因此,此交易短期借款增加300万元。
第三步:编制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业务1:
借:银行存款 3 000 000
贷:短期借款 3 000 000
业务2:
借:银行存款 20 000 000
贷:长期借款 20 000 000
业务3:
借:财务费用 10 500(3000000×6%/360×21)
贷:应付利息 10 500
业务4:
借:应付利息 10 500
财务费用 10 500
贷:银行存款 21 000(3000000×6%/360×42)
业务5:
借:财务费用 4 500
在建工程 96 667
贷:应付利息 101 167
业务6:
借:财务费用 15 000
贷:应付利息 15 000
业务7:
借:短期借款 3 000 000
应付利息 19 500
财务费用 5 000
贷:银行存款 3 024 500
业务8:
借:在建工程 600 000(20000000×6%/12×6)
贷:应付利息 600 000
业务流程
(一)借款程序
财务部门(编写借款计划)→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依据合同向企业划入款项→财务部门组织核算。
(二)还款程序
银行(下达还款通知)→财务部门(向财务总监提交还款报告)→财务总监(审核)→
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向银行划出款项→财务部门组织核算。
内部控制
企业在建立和实施筹资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筹资决策、执行与偿付各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审批、筹资合同的审核和签订、筹集资金的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应当有明确规定;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情境分工与授权批准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业务的情境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情境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情境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筹资业务的全过程。筹资业务的不相容情境至少包括: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企业应当对筹资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筹资业务流程,明确筹资决策、执行、偿付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筹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决策、审批过程的书面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支付凭证等资料的存档、保管和调用制度,加强对与筹资业务有关的各种文件和凭据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2.筹资决策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业务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筹资方案的拟订设计、筹资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筹资方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筹资决策科学、合理。
企业拟订的筹资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筹资预算要求,明确筹资规模、筹资用途、筹资结构、筹资方式和筹资对象,并对筹资时机选择、预计筹资成本、潜在筹资风险和具体应对措施以及偿债计划等作出安排和说明。
企业拟订筹资方案,应当考虑企业经营范围、投资项目的未来效益、目标资本结构、可接受的资金成本水平和偿付能力。
在海外筹集资金的,还应当考虑筹资所在国的政治、法律、汇率、利率、环保、信息安全等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因素。
企业对重大筹资方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的意见,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未经风险评估的方案不能进行筹资。
企业拟定筹资方案,应具备多过一个方案作为比较分析。企业需要综合筹资成本和风险评估等因素对方案进行选定。
企业对于重大筹资方案,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企业筹资方案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应及时报请批准。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筹资项目应当进行后评估,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3.筹资执行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决策执行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筹资合同的订立与审核、资产的收取等作出明确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经批准的筹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与筹资对象,与中介机构订立筹资合同或协议。企业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对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和意见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企业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重大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企业筹资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或包销企业债券或股票的,应当选择具备规定资质和资信良好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该机构签订正式的承销或包销合同或协议。
企业变更筹资合同或协议,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
企业应当按照筹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取得相关资产。
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应当按实有数额及时入账。
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根据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并办理有关财产转移手续。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评估。
企业应当加强对筹资费用的计算、核对工作,确保筹资费用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企业应当结合偿债能力、资金结构等,保持足够的现金流量,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本金、利息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等。
企业应当按照筹资方案所规定的用途使用对外筹集的资金。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审批过程进行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企业应建立持续符合筹资合同条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应包括预算不符合条款要求的预警和调整制度。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协议规定应当披露的筹资业务,企业应及时予以公告和披露。
4.筹资偿付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支付偿还本金、利息、租金、股利(利润)等步骤、偿付形式等作出计划和预算制度安排,并正确计算、核对,确保各项款项偿付符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企业应当指定财会部门严格按照筹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本金、利率、期限及币种计算利息和租金,经有关人员审核确认后,与债权人进行核对。本金与应付利息必须和债权人定期对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按权限及时处理。
企业支付筹资利息、股息、租金等,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经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支付。
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借债务筹资,其利息的支付方式也可按照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办理。
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对外支付债券利息,应清点、核对代理机构的利息支付清单,并及时取得有关凭据。
企业应当按照股利(利润)分配方案发放股利(利润),股利(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企业章程或有关规定,按权限审批。
企业委托代理机构支付股利(利润),应清点、核对代理机构的股利(利润)支付清单,并及时取得有关凭据。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偿付本金、利息、租金或支付股利(利润)时,应当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理确定其价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筹资业务款项偿付过程中,发现已审批拟偿付的各种款项的支付方式、金额或币种等与有关合同或协议不符的,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企业以抵押、质押方式筹资,应当对抵押物资进行登记。业务终结后,应当对抵押或质押资产进行清理、结算、收缴,及时注销有关担保内容。
企业对外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