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民经济部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诞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这是中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瑞金沙洲坝的一座土木结构的古民居,是1933-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民经济委员会旧址。
1933年2月26日,毛泽东、项英等主持召开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36次常会,会议决定设立各级国民经济部,委任邓子恢为中央国民经济部部长。经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4月11日人民委员会召开第39次常委会,决定邓子恢、张闻天、项英、吴亮平、胡海、陈荣、刘炳奎为中央国民经济委员会委员。
4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发布设立国民经济部的训令,同时颁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各级国民经济部暂行组织纲要》,规定: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内设①设计局;②调查统计局;③粮食调剂局;④合作社指导委员会;⑤对外贸易局;⑥国有企业管理局;⑦总务处。《组织纲要》还规定,各级国民经济部之下设国民经济委员会,职能为:“专门讨论计划,建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一切事宜”。
国民经济部成立后,原来由财政部管辖的粮食调剂局、合作社、对外贸易处,由教育部管辖的国家印刷厂,由司法部及省、县裁判部管辖的劳动感化院的制造与营业部分,由内务部管辖的交通运输部分全部划归国民经济部。到1933年6月,苏区各省县国民经济部普遍建立。这样,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县国民经济部和国民经济委员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网络。
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十分注重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制定了发展苏区经济的方针政策,并亲身投入经济建设工作。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按照苏维埃中央政府的要求,根据苏区经济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综合调控功能,为中央政府出谋划策,及时提出发展经济的建议和计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平衡生产需求与供给,集中资金投入重点经济建设,引导、监督苏区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创造了辉煌的成绩,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