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学生实训课打架致受伤
张某与邓某为同班学生,两人在上实训课期间因争抢一把烙铁互相发生争执,任课教师听到声音后就走了过来,二人看教师走近就停止了打闹,继续上课。下课后,张某向同学借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与等待在宿舍门口的邓某发生打斗,在打斗中,张某拔出水果刀刺向邓某的左胸,造成其心脏挫裂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八级伤残。邓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其医疗费、鉴定费等约16万元。
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张某父母赔偿损失6万元,学校赔偿损失6万元。
案例2
职校生实习期间打架致残
李某、杨某与柳某都是某职业学校学生。2013年9月,学校安排三人及其他学生前往某公司进行职业操作实习。一天晚上,杨某与李某在公司生活区因开玩笑发生争吵。随后,杨某叫来柳某一起对李某实施殴打,打斗中,击中李某左眼部致伤。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伴眼内组织脱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李某治疗期间,学校及杨某、柳某积极垫付治疗费。出院后,因达不成赔偿协议,李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对本案做出判决,认定3名打架少年对事故发生都有过错,由打人者杨某、柳某的监护人承担90%的赔偿责任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赔偿受伤者李某损失20.4万余元,受伤者李某自己承担10%的责任。学校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3
实习生机床压膜被挤手谁之过?
职校生王某与李某在实习期间,被安排使用油压机压制一批铁板成型。带班师傅对他们讲解了操作要求,并进行了安全教育,说明了注意事项,然后让他们开始工作。王某和李某做了一会儿后,觉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完全没有必要,于是两人趁师傅去旁边指导其他同学之机,悄悄分工,王某负责入料,在放好料后通知李某,李某得到王某的指令后操作把手进行冲压。几次之后,两人觉得熟练了,很新鲜、很兴奋,思想上开始放松警惕。一次王某在放料时,李某在与旁边的同学小声炫耀二人的分工杰作,未听清王某的指令就操作了压杆,结果王某的手被铁板下胎膜击伤,造成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