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课程设计
    • 1.1 课程介绍
    • 1.2 整体设计
    • 1.3 实施方案
    • 1.4 大案例—马加爵的悲剧人生
  • 2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 2.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2.2 适应人生新阶段
    • 2.3 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 2.4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5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
    • 2.6 课后思考
  • 3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 3.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3.2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 3.3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 3.4 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 3.5 课后思考
  • 4 第二章  弘扬中国精神共筑精神家园
    • 4.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4.2 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 4.3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 4.4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 4.5 课后思考
  • 5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 5.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5.2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 5.3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 5.4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 5.5 课后思考
  • 6 第四章   注重道德传承加强道德实践
    • 6.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6.2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 6.3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 6.4 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德
    • 6.5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6.6 课后思考
  • 7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 7.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7.2 社会公德
    • 7.3 职业道德
    • 7.4 家庭美德
    • 7.5 个人品德
    • 7.6 课后思考
  • 8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 8.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8.2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 8.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 8.4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 8.5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8.6 课后思考
  • 9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 9.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9.2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 9.3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 9.4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9.5 课后思考
  • 10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 10.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10.2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 10.3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 10.4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 10.5 课后思考
  • 11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
    • 11.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11.2 制定“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策划书
    • 11.3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策划书PPT展示
    • 11.4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开展及成果展示
  • 12 结束语  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 12.1 结束语
  • 13 影像资料
    • 13.1 1.1康桥朗诵作品:理想(流沙河)
    • 13.2 2.1《国家》成龙、刘媛媛
    • 13.3 3.1台湾传奇画家传奇画家谢坤山
    • 13.4 4.1 诚实守信 代买彩票中大奖 诚心店主不眼红
    • 13.5 5.1第三届最美妈妈吴菊萍
    • 13.6 5.2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 13.7 5.3情路  陌路  不归路
    • 13.8 6.1中国法庭--庭审直击马加爵
    • 13.9 7.1路边的钻戒捡不捡
    • 13.10 8.1-95后绝食拒服兵役被罚 升学就业出国都受限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教学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大学生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含义,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如何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依照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以及滥用去律权利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提高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种类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权利的社会主体称为权利人,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主体称为义务人。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允许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人权保障受到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人权与法律权利关系密切: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



义务与权利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

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等;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如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他人的隐私等。



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如只有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的权利。

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

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如,教师为学生上课,既是行使教学权利,也是履行教学义务,同一个行为,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