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课程设计
    • 1.1 课程介绍
    • 1.2 整体设计
    • 1.3 实施方案
    • 1.4 大案例—马加爵的悲剧人生
  • 2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 2.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2.2 适应人生新阶段
    • 2.3 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 2.4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5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
    • 2.6 课后思考
  • 3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 3.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3.2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 3.3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 3.4 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 3.5 课后思考
  • 4 第二章  弘扬中国精神共筑精神家园
    • 4.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4.2 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 4.3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 4.4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 4.5 课后思考
  • 5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 5.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5.2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 5.3 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 5.4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 5.5 课后思考
  • 6 第四章   注重道德传承加强道德实践
    • 6.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6.2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 6.3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 6.4 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德
    • 6.5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6.6 课后思考
  • 7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 7.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7.2 社会公德
    • 7.3 职业道德
    • 7.4 家庭美德
    • 7.5 个人品德
    • 7.6 课后思考
  • 8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 8.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8.2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 8.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 8.4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 8.5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8.6 课后思考
  • 9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 9.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9.2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 9.3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 9.4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9.5 课后思考
  • 10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 10.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10.2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 10.3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 10.4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 10.5 课后思考
  • 11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
    • 11.1 教学目标和内容
    • 11.2 制定“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策划书
    • 11.3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策划书PPT展示
    • 11.4 “弘扬雷锋精神”实践活动开展及成果展示
  • 12 结束语  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 12.1 结束语
  • 13 影像资料
    • 13.1 1.1康桥朗诵作品:理想(流沙河)
    • 13.2 2.1《国家》成龙、刘媛媛
    • 13.3 3.1台湾传奇画家传奇画家谢坤山
    • 13.4 4.1 诚实守信 代买彩票中大奖 诚心店主不眼红
    • 13.5 5.1第三届最美妈妈吴菊萍
    • 13.6 5.2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 13.7 5.3情路  陌路  不归路
    • 13.8 6.1中国法庭--庭审直击马加爵
    • 13.9 7.1路边的钻戒捡不捡
    • 13.10 8.1-95后绝食拒服兵役被罚 升学就业出国都受限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表达的自由、民主管理权、监督权等。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人们参加创设或组织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所必需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权利功能有所不同。选举权保障的是每一个公民通过平等地享有投票权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的权利,被选举权是通过保障公民的被提名权和候选人的当选权来保障公民享有直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等具体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义务。

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

人格尊严权利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主要表现为人格权,它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享有的资格。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地位、待遇或尊重的总和,集中表现为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

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对个人而言,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与实现经济利益的必要途径。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它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权利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

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活动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