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它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规则和行为准绳。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其最重要的作用表现为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秩序以及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此外,社会主义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还有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强制等重要作用。
1、指引作用:引导人们选择合适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实现的。
2、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对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觉地实施合法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能够向社会昭示法律崇尚什么、贬斥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从而影响法律主体的行为。
4、强制作用:主要表现为公民等法律主体必须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及公民等法律主体实施违法行为后应当受到的惩罚。
5、教育作用: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二是通过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警示;
三是通过表彰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