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04年,学堂乐歌兴起
1904 年因“癸卯学制”的确立而成为中国教育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同时也是中小学音乐教材正式出版并使用的起始年。
1904年,《教育唱歌集》和《学校唱歌集》(第一集)同时问世,曾志忞、沈心工与随后的李叔同等教育家开创了学堂乐歌时代。
1904 年 4月,《教育唱歌集》出版,这是我国近代最早出版的音乐教科书。
(二) 20世纪20年代,中小学教育独立时期
萧友梅针对学堂乐歌中采用外国曲调以及一些诸如旋律音调、词曲结合等方面的问题,亲自创作歌曲,先后编写了《今乐初集》(1922 年)、《新歌初集》(1923 年)、《新学制唱歌教科书》(1924 年~1925 年,3 册),分为 6 册的《新学制乐理教科书》作为初中教材,是当时较为通用的教材。
(三)新中国建国初期
音乐教材以自编为主,多为学唱歌曲,内容包括革命歌曲、少儿歌曲和苏联群众歌曲。
其共同特征为:时代性、思想性和政治性强,为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服务;教材内容以唱歌为主,歌谱为简谱。
(四)1956 年
教育部先后颁布《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草案)》和《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套较为完整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
大纲颁布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先后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多种中小学音乐教材,如《初中音乐试用教材》、《小学歌曲集》(1~6 册)和《初中歌曲集》(1~3 册)等,内容分为歌唱、音乐知识和欣赏三部分。
(五)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到 70 年代中期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等方面都受到了影响与破坏,也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停滞期。由于中小学音乐教育方针的改变,“美育”不再受重视,各地音乐课几乎被取消,正在起步中的音乐教材的编写工作也随即停止。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小学音乐教材建设也得到了恢复和加强。
自 1979 年以后,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陆续编写了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材的品种数量比较多。其中既有国家教育部门直接指导和参与编写的教材;面向某个行政区划的区域教材;也有数量较多的省编地方教材。
1979 年 6 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试行草案)》,随后人民音乐出版社最先出版了根据这套大纲编写的全国第一套统一的中小学音乐教材《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音乐试用课本》和《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音乐试用课本》。
教材分简谱和五线谱两种版本,内容除了教学唱歌曲外,还加大了音乐知识、欣赏和视唱教学的内容比重,尤其是初中音乐教材中加入了技能训练。由此开始,全国的音乐教育步入正规化和系统化。这一时期无论是从教学本身还是教材的编写都过于注重学科本位和音乐技能技巧的训练。
(七)1988 年
国家教委根据 79 版大纲进行修正,颁布《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初审稿)》和《全日制中学音乐教学大纲(初审稿)》 ,提出 “一纲多本”的教材编写原则,在 90 年代初期,各行政区划先后出版了十几套中小学音乐教材、教学参考书和配套的音响资料。
1988 年 5 月,国家教委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大纲(初审稿)》,提出“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的理念。
(八)2001 年 7 月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根据《标准》编写的教材也于同年 9 月份开始率先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实验教学。
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首批审查通过三套音乐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分别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和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随后,广东、江苏等省市又陆续出版了“沿海版”、“苏版”等各具地方特色的新课程实验教科书共11个版本在各地推广。
从以上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材发展脉络的回顾可以看出,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材经历了德育性和娱乐性音乐教材到审美性音乐教材,再到素质教育音乐教材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