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1912年~1928年)是指中华民国建国初期以北京为首都的中央政府与政治时期。北洋派于这段时间里在中华民国政府的权力格局中占优势地位,因而得名。北洋派领袖袁世凯及其后继者先后担任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直到1928年北伐战争结束后被国民政府替代为止。北洋政府曾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国对外蒙古领土完整作出过重要贡献。主流观点则以1912年3月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或1913年10月北京临时政府结束后作为起始点。

北洋政府,是中国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渡政权,是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矛盾的结合体,是新与旧、保守与进步、传统与现代混杂并消长反复的时期。它有着落后、保守的一面,又有民主共和、现代工业、现代法制、现代教育产生发展的积极面。
相关人物介绍
袁世凯(1859年—1916年),字慰亭,号容庵,汉族,河南项城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北洋新军的创始人。早年在朝鲜驻军,击败日军。归国后在天津小站督练新军。清末新政期间推动近代化改革。辛亥革命期间逼清帝溥仪退位,以和平的方式推翻清朝,统一国家,并当选为第一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在位期间积极发展实业,统一币制,创立近代化司法和教育制度。主张建强国、创建强大的中央政府。中华民国的成立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政治和社会的稳定,袁世凯后来效仿同一时期部分世界列强的政治体制,准备建立相较于中国历代君主专制制度先进的君主立宪制,原定于1916年建立年号为洪宪的中华帝国,但未能成功。1916年6月6日,袁世凯因尿毒症不治而亡,时年57岁。同年8月24日袁世凯正式归葬于河南安阳市。
北洋政府的政治

北洋政府政治混乱,军阀割据。一方面,北洋政府在中央政治体制上保持着共和民主的形式(其间两次复辟未成),实际上是由北洋军阀实行军事专权;一方面北洋政府建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体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北洋政府长时期中央不能控制各省,省不能控制下属各县,中央政府只能在对外关系上勉强代表着国家。
北洋政府的经济
民国初年,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
从1913年到1921年,北洋政府(农工商部总长张謇)总共颁布了40余项经济法规保护和鼓励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取消先前开采矿藏的各种限制;整顿税法,对民族工业产品减免捐税;制定金融法规,规范金融秩序;加强对财政的管理;大力提倡和推广多种农业经营,奖励发展工业原材料农业等等。
这些立法活动,是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未尽任务的继续,是我国经济法制近代化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
北洋政府的文化教育
教育制度不断完善。1922年颁布了新的学制,采用美国的模式,实行“六—三—三”学制,即小学6年,初级中学3年,高级中学3年。
在新文化运动的冲击下,平民教育、工读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思潮不断涌现。全国教育联合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教育团体大量建立。
民初的对外关系
(1)列强正式承认北京民国政府
(2)(外蒙古——西藏危机)“二十一条”
(3)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失败,直接导致了五四爱国运动的爆发;在国内各界呼声下,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巴黎和会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在中国外交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举开创了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抗争西方列强,维护中国主权的先例。(山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