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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共合作与抗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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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共合作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的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8月中旬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二、国共合作坚持原则
中国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关键,在于形成并基本坚持了以国共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总结这个时期的统一战线经验,主要是坚持了四个原则:
1、求同存异
2、既统一又独立
3、既联合又斗争
4、结合自己力量和外援
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的历史意义
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确保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权﹔坚持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敌后游击战争﹐扩大抗日人民武装和抗日根据地﹐并在根据地内建立“三三制”政权﹐即在政权人员的分配上﹐共产党员(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它分子(代表中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大体各占三分之一。针对国民党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总方针﹐执行“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在与顽固派的斗争中﹐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从而克服了国民党当局制造的反共摩擦﹐发展和壮大了人民抗日力量﹐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