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分析经营上的专业化与多元化的战略各有何利弊?该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出现了何种变化?战略的调整时机把握是否得当?
企业集团业务的多元化是指将企业集团的业务经营分散与不同的生产领域或不同的产品和业务项目,多元化必然伴随经营结构与市场结构的改变,多元化作为一种战略取向,意味着集团将优势分散与不同的产业或部门,意味着将面临不同的进入壁垒。多元化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最佳办法,因为集团可以通过不同成员企业的盈亏互补,来降低集团整体的经营风险。专业化是指将企业集团的投资与业务经营重点放在某一特定的生产领域或业务项目上,投资通常伴随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不会引起经营结构和市场结构的改变。其优势是一种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的策略,但理论上认为这种策略存在较大风险,其原因是特定产业与市场的容量有限,产业发展有其周期性,企业集团发展也存在周期性,从而使集团所属产业或产品处于衰退期时,面临的风险将无法分散。
由于企业战略居于主导地位,财务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服从于、并贯彻企业战略的总体要求。因为无论是企业战略本身,还是市场营销战略、生产战略和技术战略等子战略,它们的实施均离不开资金上的积蓄、创造和配置。而应该筹集多少资金及资金如何配置等决策并不完全取决于财务战略本身,还必须考虑企业战略对资金的需求及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1. 当企业采取快速扩张型战略时,财务战略通常需要将绝大部分乃至全部利润留存的同时,大量地进行外部筹资,更多地利用负债以使企业享受财务杠杆效应和防止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稀释。因此在这一阶段,收益的增长相对于资产增长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出现“高增长、低收益、少分配”特征。
2. 当企业采取稳健发展型战略时,是以实现企业财务绩效和资产规模的平稳增长为目的,为了防止过重的利息负担,这类企业对利用负债实现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扩张往往持十分谨慎的态度,通常将利润积累作为实现资产规模扩张的基本资金来源。采取“低负债、高收益、中分配”的策略。
3 . 当企业采取防御收缩型战略时,为了预防出现财务危机和求得生存及新的发展,一般将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流出和尽可能增加现金流入,采取削减分部和精简机构,盘活存量资产以增强企业主导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这类企业多在以往的发展中曾实施过快速扩张战略并遭遇挫折,因此历史上所形成的负债包袱和当前经营上所面临的困难就成为迫使其采取防御收缩战略。“高负债(历史遗留)、低收益、少分配”是实施这种战略的主要特征。
因此必须尽可能保证财务战略与各企业战略的一致性。但另一方面,财务战略又是相对独立的,表现在财务战略对企业战略及其子战略具有制约作用,即在战略的制定或投入实施之前,必须首先检验在财务上的可行性,包括投入的资金是否均衡有效、金融市场对资金筹集的约束和要求、资金的来源的结构是否使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匹配,当企业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和未来现金流量具有极大不确定性时,是否仍采取了较高的负债比率?也就是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匹配。资金筹措战略的直接目的并不是使企业达到短期资金成本的最低化,而是确保企业长期资金来源的可靠性灵活性,并以此为基础不断降低长期的资金成本。所以制定企业战略时又必须注意与财务战略的协调性。财务战略与企业战略之间不应是前者无条件服从后者的简单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影响、互相印证、相互协调的动态反馈关系,只有在各个阶段上经过多次相互作用与协调,才能最终达成平衡,形成相应的战略。
(二)请分析案例资料中佳和的市值大约6.3亿元,每年对科新的利润贡献率8.5%,每年的资产回报率5%,而出售佳和按照售价4.5亿元计算,每年的回报率是多少?,你是否也同意“出售所得要远远高于继续持有的所得"?从财务上加以评价?
答:1.总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总资产
5%=3529万元÷总资产 (3529万元按2000年净利润计算)
总资产=70580万元
2. 按5年计算,每年利润贡献4.5亿元÷5=9000万元
每年总资产利润率=9000÷70580=12.7%
3.按10年计算,每年总资产利润率=6.3%
按上述计算结果表明,出售所得高于持有所得,但前提是利润的增长不低于2000年的金额,资产的扩充与目前相同,否则结果会不同。
财务造假、“白菜价”出售子公司!这些公司被监管层处罚
*ST索菱虚增利润逾8亿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2020年4月13日,*ST索菱(002766,SZ)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文件显示,索菱股份披露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ST索菱连续3年共虚增利润逾8亿元。此外,公司还存在拿公款贴补员工持股计划亏损的行为。
鉴于此,证监会拟对*ST索菱处以警告和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实际控制人肖行亦拟处以警告、90万元罚款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叶玉娟、钟贵荣、王大威拟分别处以警告、30万元的罚款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分别处以警告、3万~20万元的罚款和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
合力泰实控人遭证监会处罚信披违法短线交易
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开福)(文号: 〔2020〕12号)显示,因信息披露违法和短线交易行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文开福合计被罚53万元。
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文开福安排“陈某雄”中信建投证券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交易“合力泰”。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陈某雄账户组”合计买入“合力泰”1.1亿股,卖出“合力泰”6487.37万股。文开福作为合力泰时任实际控制人,在利用“陈某雄账户组”交易“合力泰”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准确地将相关情况告知合力泰,导致合力泰所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ST巴士被证监会处罚,原因是5年前花近17亿收购的子公司财务造假,如今卖1元
*ST巴士被证监会处罚,原因是5年前花近17亿收购的子公司财务造假,如今卖1元。监管层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15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3万—10万元罚款。其中,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王献蜀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待送达生效后另案处理。
索菱股份被证监会处罚预告
4月13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索菱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 索菱股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索菱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90万元罚款以及年限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就在4月10日晚间,上海高院官方公众号《浦江天平》发布了一则“上海首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引起资本圈关注。据悉,4月10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林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盛某和秦某某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证券时报报道,本案中涉及的上海某股份公司为上市公司中毅达,任某某为任鸿虎,时任公司代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某某为林旭楠,时任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获刑四人目前均未在公司任职。
据维权律师介绍,有133名投资者对中毅达提起索赔诉讼,主要针对*ST毅达相同的违法事实:即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此前,已有绿大地、博元投资、雅百特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