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 1.1 近代欧洲联合思想的出现
  • 2 欧洲一体化历史渊源
    • 2.1 库当霍夫--卡莱基家族
    • 2.2 德国对战争的反思
    • 2.3 绥靖政策
    • 2.4 二战后的美国经济
    • 2.5 白里安的“欧洲联盟计划”
  • 3 欧洲联合
    • 3.1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的思潮和运动
    • 3.2 欧洲联合的发展
    • 3.3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1
  • 4 战后初期的欧洲联合运动
    • 4.1 为什么欧洲会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
    • 4.2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2
    • 4.3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3
    • 4.4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4
    • 4.5 马歇尔计划
    • 4.6 实行联邦制的益处
    • 4.7 什么是邦联主义
  • 5 联邦主义
    • 5.1 联邦主义
    • 5.2 工农主义
    • 5.3 西欧联合的问题
    • 5.4 舒曼计划
  • 6 欧洲一体化的发展
    • 6.1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
    • 6.2 墨西拿会议
    • 6.3 为什么法国对原子能共同体感兴趣?
  • 7 欧共体和原子能共同体
    • 7.1 原子能共同体
    • 7.2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
    • 7.3 欧共体的机构
    • 7.4 《罗马条约》的意义
    • 7.5 欧共体的发展
  • 8 关税同盟
    • 8.1 关税同盟的发展
    • 8.2 《罗马条约》对关税的规定
    • 8.3 法国参加关税同盟的原因
    • 8.4 欧洲关税同盟对欧洲一体化的促进作用
  • 9 共同农业政策
    • 9.1 各国对共同农业政策的态度
    • 9.2 共同农业政策和关税同盟是共同体的两大支柱
    • 9.3 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
    • 9.4 共同农业政策的历史演变
    • 9.5 欧洲共同农业政策主要措施
    • 9.6 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重大意义
  • 10 政治联盟
    • 10.1 戴高乐时期
    • 10.2 “富歇”计划
    • 10.3 三个分歧
    • 10.4 “卢森堡”妥协案
  • 11 欧共体的扩大
    • 11.1 战后英国与欧洲联合
      • 11.1.1 战后英国对联合不热心
      • 11.1.2 英国成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欧共体抗衡
      • 11.1.3 英地位下降,迫使其申请加入欧共体
    • 11.2 法国与欧共体
      • 11.2.1 法德和解,促使欧共体形成
      • 11.2.2 反对英国加入,保证其地位
    • 11.3 第一次扩大
    • 11.4 第二次扩大
    • 11.5 第三次扩大
    • 11.6 英国摊款争端
    • 11.7 欧盟的东扩问题
    • 11.8 东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
    • 11.9 欧盟面临机构的改革
  • 12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
    • 12.1 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背景
    • 12.2 经济与货币联盟计划的制定
    • 12.3 经济与货币联盟计划的执行
    • 12.4 建立欧洲货币合作基金
    • 12.5 确立了欧洲计算单位(EUA)
    • 12.6 欧洲货币体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的建立
      • 12.6.1 欧洲货币单位
      • 12.6.2 欧洲货币单位的作用
    • 12.7 逐步设立欧洲货币基金
      • 12.7.1 欧共体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原因
      • 12.7.2 欧洲货币体系的成就
  • 13 欧洲政治联盟方面的进展
    • 13.1 峰会制度的建立
    • 13.2 外交政策的协调
    • 13.3 建立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探索
  • 14 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 14.1 欧洲统一大市场的提出
      • 14.1.1 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
      • 14.1.2 单一市场计划
      • 14.1.3 "白皮书"对单一市场的阐述
    • 14.2 推进欧洲一体化的重要文件与事件
    • 14.3 欧洲联盟条约的签订
    • 14.4 《马斯特里赫条约》主要内容
      • 14.4.1 人员的自由往来
      • 14.4.2 《申根协定》
      • 14.4.3 商品的自由流通
      • 14.4.4 资本的自由流通
      • 14.4.5 劳务的自由竞争
    • 14.5 丹麦否决《马约》的影响
    • 14.6 辅助性原则
    • 14.7 欧洲政治联盟的深化
      • 14.7.1 《马斯特里赫条约》与欧洲政治联盟
      • 14.7.2 欧洲政治联盟的深化——《阿姆斯特丹条约》
    • 14.8 政治一体化
    • 14.9 欧盟改革
  • 15 欧洲联盟的机构、决策机制
    • 15.1 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 15.2 委员会
    • 15.3 欧盟理事会
    • 15.4 欧洲理事会
    • 15.5 欧洲议会机构
      • 15.5.1 欧洲议员选举
      • 15.5.2 欧洲议会的职能
    • 15.6 审计院
    • 15.7 欧洲法院机构
  • 16 欧洲联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 16.1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 16.1.1 欧盟农业政策改革的原因
      • 16.1.2 欧盟农业政策改革措施
      • 16.1.3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新方案的问题
    • 16.2 食品安全政策
    • 16.3 疯牛病对欧盟产生的政治纠纷
    • 16.4 欧盟应对食品安全危机措施
    • 16.5 转基因食品的争议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Common Agriculture Policy)是在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欧共体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支柱为关税同盟)。它由一整套规则和机制所组成,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主要目的是用来规范欧盟内部农产品的生产、贸易和加工。共同农业政策的最大特点是:对内实行价格支持,对外实行贸易保护。 

建立

早在1956年进行的欧共体谈判中,法国就坚决主张农产品也应该包含在关税同盟中。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分析,关税同盟所带来的自由贸易效益可使德国制造商获益,建立CAP对法国农民也有同样的效果。法国、意大利、荷兰是CAP的积极支持者。CAP 最早由《罗马条约》提出,1960 年欧委会正式提出建立共同农业政策的方案,1962年欧共体六国通过了《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这个协议成为CAP的最初框架。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1、 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2、 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

3、 稳定农产品市场,保证供应的可靠性。 

4、 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 

5、 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 

欧共体为了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制定了三条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一、共同体市场统一原则,即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实现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协调成员国之间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则和竞争法则等。 

二、共同体优先原则,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产品进口价格低于共同内部价格,实行进口征税;当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内部价格,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避免受到世界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价格和预算统一原则,即制定统一的农产品价格和财政预算,由各成员国交纳一定的费用建立农业指导金和保证基金,用以进行补贴和支持欧盟的农业发展。  

共同农业政策的运行机制  

1、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共同农业政策运行机制的核心。共同农业政策的价格机制有三部分组成:目标价格、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 目标价格是价格机制的中心,是根据一种农产品在共同体内部最供不应求的地区所形成的市场价格而确定的,是农民有望在公开市场上得到的价格。 干预价格也叫保护价格或保证价格,是低于目标价格的共同体农产品的最低保证价格。一旦共用体内的市场价格降到目标价格以下某一点时,共同体就用干预价格收购农产品,以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 

门槛价格是对欧共体之外的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的最低进口价。门槛价格的目的在于为了保证欧共体进口农产品的价格能与欧共体的目标价格一致。门槛价格与进口农产品的到岸价格之差作为关税收入(差价关税:共同农业政策的过渡措施,已于1968年停止征收)。  

2、货币补偿金机制 

由于欧共体成立之初没有统一的货币,当各国货币汇率出现频繁波动时,会对共同价格体系的稳定造成很大威胁,为了维持农产品的共同价格,1969年,欧共体又创立了货币补偿金制度,对货币升值国的出口和进口农产品分别按其货币升值幅度提供补贴或征税,对货币贬值国则按价值幅度对其出口进行征税,进口给予补贴。  

3、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 分为两个部分:用于农产品市场管理的保证部分和用于农业结构改革的指导部分。保证部分主要开支项目为:为支持农产品出口而发放的出口补贴;农产品市场的干预费用;因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货币补偿金。指导部分主要用于欧共体在农业结构政策范围内采取的各项措施、理事会决定的特别开支及改进生产设施和农产品销售工程。  

4、共同市场组织(COM)  

是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机制,因不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条件而变化。有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生产要素对生产者提供的直接资助。涉及的农产品主要有谷物、油菜籽、蛋白质作物、绵羊肉和牛肉。 2)、根据生产水平的一定比例提供资助,主要涉及橄榄油、烟草、棉花、某些被处理过的水果和蔬菜,还包括葡萄酒。 3)、对成本主要由消费者承担的产品提供支持,主要涉及奶制品和糖类。 4)、允许市场自身调节供求波动而只有极少的干预,主要涉及水果蔬菜、高档葡萄酒、猪肉、家禽等。  

CAP实施的意义 

CAP实施以来,不仅对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也对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迅速提高了成员国的农产品质量,保证了农产品市场的供给。1983年,欧共体成为世界第三大小麦出口国,同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糖料供给国和奶制品的主要供给国。到1984年,欧共体成为世界第二大牛肉净出口国。 

2、CAP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极大地刺激了各成员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居优势的成员国竭力发展农业生产,取得较多的价格支持费用。农业居劣势的成员竭力采取措施发展农业生产,以减少从其他成员国进口农产品,不仅节省外汇支出,也增加了其农产品在共同体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统一对外的农产品进口关税壁垒保护了内部农产品市场,使得内部的农产品贸易迅速发展,贸易大幅增长。自二战到20世纪60年代初,西欧一直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的农产品出口市场。1958年,欧共体中的一些国家共进口谷物1180万吨,其中只有8%是从成员国购买的。从1961年到1974年,内部农产品贸易额从34亿美元剧增到204亿美元,增长了近7倍。CAP为欧洲经济一体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