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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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为了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制定了三条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
一、共同体市场统一原则,即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实现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协调成员国之间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则和竞争法则等。
二、共同体优先原则,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产品进口价格低于共同内部价格,实行进口征税;当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内部价格,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避免受到世界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价格和预算统一原则,即制定统一的农产品价格和财政预算,由各成员国交纳一定的费用建立农业指导金和保证基金,用以进行补贴和支持欧盟的农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