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1、 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2、 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 3、 稳定农产品市场,保证供应的可靠性。
4、 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
5、 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措施
1、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共同农业政策运行机制的核心。共同农业政策的价格机制有三部分组成:目标价格、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 目标价格是价格机制的中心,是根据一种农产品在共同体内部最供不应求的地区所形成的市场价格而确定的,是农民有望在公开市场上得到的价格。 干预价格也叫保护价格或保证价格,是低于目标价格的共同体农产品的最低保证价格。一旦共用体内的市场价格降到目标价格以下某一点时,共同体就用干预价格收购农产品,以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
门槛价格是对欧共体之外的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的最低进口价。门槛价格的目的在于为了保证欧共体进口农产品的价格能与欧共体的目标价格一致。门槛价格与进口农产品的到岸价格之差作为关税收入(差价关税:共同农业政策的过渡措施,已于1968年停止征收)。
2、货币补偿金机制
由于欧共体成立之初没有统一的货币,当各国货币汇率出现频繁波动时,会对共同价格体系的稳定造成很大威胁,为了维持农产品的共同价格,1969年,欧共体又创立了货币补偿金制度,对货币升值国的出口和进口农产品分别按其货币升值幅度提供补贴或征税,对货币贬值国则按价值幅度对其出口进行征税,进口给予补贴。
3、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 分为两个部分:用于农产品市场管理的保证部分和用于农业结构改革的指导部分。保证部分主要开支项目为:为支持农产品出口而发放的出口补贴;农产品市场的干预费用;因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货币补偿金。指导部分主要用于欧共体在农业结构政策范围内采取的各项措施、理事会决定的特别开支及改进生产设施和农产品销售工程。
4、共同市场组织(COM)
是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机制,因不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条件而变化。有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生产要素对生产者提供的直接资助。涉及的农产品主要有谷物、油菜籽、蛋白质作物、绵羊肉和牛肉。 2)、根据生产水平的一定比例提供资助,主要涉及橄榄油、烟草、棉花、某些被处理过的水果和蔬菜,还包括葡萄酒。 3)、对成本主要由消费者承担的产品提供支持,主要涉及奶制品和糖类。 4)、允许市场自身调节供求波动而只有极少的干预,主要涉及水果蔬菜、高档葡萄酒、猪肉、家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