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 1.1 近代欧洲联合思想的出现
  • 2 欧洲一体化历史渊源
    • 2.1 库当霍夫--卡莱基家族
    • 2.2 德国对战争的反思
    • 2.3 绥靖政策
    • 2.4 二战后的美国经济
    • 2.5 白里安的“欧洲联盟计划”
  • 3 欧洲联合
    • 3.1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的思潮和运动
    • 3.2 欧洲联合的发展
    • 3.3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1
  • 4 战后初期的欧洲联合运动
    • 4.1 为什么欧洲会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
    • 4.2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2
    • 4.3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3
    • 4.4 战后初期欧洲联合运动迅速发展的原因4
    • 4.5 马歇尔计划
    • 4.6 实行联邦制的益处
    • 4.7 什么是邦联主义
  • 5 联邦主义
    • 5.1 联邦主义
    • 5.2 工农主义
    • 5.3 西欧联合的问题
    • 5.4 舒曼计划
  • 6 欧洲一体化的发展
    • 6.1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
    • 6.2 墨西拿会议
    • 6.3 为什么法国对原子能共同体感兴趣?
  • 7 欧共体和原子能共同体
    • 7.1 原子能共同体
    • 7.2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
    • 7.3 欧共体的机构
    • 7.4 《罗马条约》的意义
    • 7.5 欧共体的发展
  • 8 关税同盟
    • 8.1 关税同盟的发展
    • 8.2 《罗马条约》对关税的规定
    • 8.3 法国参加关税同盟的原因
    • 8.4 欧洲关税同盟对欧洲一体化的促进作用
  • 9 共同农业政策
    • 9.1 各国对共同农业政策的态度
    • 9.2 共同农业政策和关税同盟是共同体的两大支柱
    • 9.3 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
    • 9.4 共同农业政策的历史演变
    • 9.5 欧洲共同农业政策主要措施
    • 9.6 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重大意义
  • 10 政治联盟
    • 10.1 戴高乐时期
    • 10.2 “富歇”计划
    • 10.3 三个分歧
    • 10.4 “卢森堡”妥协案
  • 11 欧共体的扩大
    • 11.1 战后英国与欧洲联合
      • 11.1.1 战后英国对联合不热心
      • 11.1.2 英国成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欧共体抗衡
      • 11.1.3 英地位下降,迫使其申请加入欧共体
    • 11.2 法国与欧共体
      • 11.2.1 法德和解,促使欧共体形成
      • 11.2.2 反对英国加入,保证其地位
    • 11.3 第一次扩大
    • 11.4 第二次扩大
    • 11.5 第三次扩大
    • 11.6 英国摊款争端
    • 11.7 欧盟的东扩问题
    • 11.8 东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
    • 11.9 欧盟面临机构的改革
  • 12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
    • 12.1 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背景
    • 12.2 经济与货币联盟计划的制定
    • 12.3 经济与货币联盟计划的执行
    • 12.4 建立欧洲货币合作基金
    • 12.5 确立了欧洲计算单位(EUA)
    • 12.6 欧洲货币体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的建立
      • 12.6.1 欧洲货币单位
      • 12.6.2 欧洲货币单位的作用
    • 12.7 逐步设立欧洲货币基金
      • 12.7.1 欧共体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原因
      • 12.7.2 欧洲货币体系的成就
  • 13 欧洲政治联盟方面的进展
    • 13.1 峰会制度的建立
    • 13.2 外交政策的协调
    • 13.3 建立欧洲政治合作机制的探索
  • 14 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 14.1 欧洲统一大市场的提出
      • 14.1.1 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
      • 14.1.2 单一市场计划
      • 14.1.3 "白皮书"对单一市场的阐述
    • 14.2 推进欧洲一体化的重要文件与事件
    • 14.3 欧洲联盟条约的签订
    • 14.4 《马斯特里赫条约》主要内容
      • 14.4.1 人员的自由往来
      • 14.4.2 《申根协定》
      • 14.4.3 商品的自由流通
      • 14.4.4 资本的自由流通
      • 14.4.5 劳务的自由竞争
    • 14.5 丹麦否决《马约》的影响
    • 14.6 辅助性原则
    • 14.7 欧洲政治联盟的深化
      • 14.7.1 《马斯特里赫条约》与欧洲政治联盟
      • 14.7.2 欧洲政治联盟的深化——《阿姆斯特丹条约》
    • 14.8 政治一体化
    • 14.9 欧盟改革
  • 15 欧洲联盟的机构、决策机制
    • 15.1 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 15.2 委员会
    • 15.3 欧盟理事会
    • 15.4 欧洲理事会
    • 15.5 欧洲议会机构
      • 15.5.1 欧洲议员选举
      • 15.5.2 欧洲议会的职能
    • 15.6 审计院
    • 15.7 欧洲法院机构
  • 16 欧洲联盟的共同农业政策
    • 16.1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 16.1.1 欧盟农业政策改革的原因
      • 16.1.2 欧盟农业政策改革措施
      • 16.1.3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新方案的问题
    • 16.2 食品安全政策
    • 16.3 疯牛病对欧盟产生的政治纠纷
    • 16.4 欧盟应对食品安全危机措施
    • 16.5 转基因食品的争议
欧共体的机构

  • 1965年4月,欧洲共同体的六个成员国共同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统一欧共体的组织机构。欧洲共同体设有下列组织机构:


  • 部长理事会:共同体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一名部长组成,分为总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总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外长参加,讨论和决定共同体的各项重要问题;专门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的其他部长参加,讨论和决定专业性问题,如农业、交通运输等。从1975年起,共同体成员国首脑会议制度化,每年举行三次会晤,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负责讨论共同体建设及其它重大国际问题。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理事会设秘书长,任期5年。


  • 欧洲委员会:共同体常设最高执行机构,负责实施“罗马条约”和执行共同体理事会所作的决议、决定,向理事会和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代表共同体对外联系和进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等。委员会由14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5人,委员8人,由各国分别提名共同协商后任命。主席、副主席任期2年,委员任期4年,可连任。


  • 欧洲议会:共同体的监督和咨询机构,并有部分预算决定权。议会的成员由各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代表欧洲共同体选民的意志。设434名议员,任期5年,议长1名、副议长12人,任期均为两年半。


  • 欧洲法院:共同体的最高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共同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它有权对共同法律作出最后解释,有权受理关于成员国行为是否合法的案件及各成员国法院判决的上诉案。设10名法官、4名检查官,均由各成员国协商同意后任命,任期6年。法院院长由法官中推选,任期2年。


  • 欧洲理事会秘书处在欧洲委员会设在布鲁塞尔,欧洲议会秘书处和欧洲法院设在卢森堡。


  • 此外,欧洲共同体还设有审计院、经济社会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 目前,欧洲共同体共有12个成员国,除法、德、意、荷、比、卢六国为创始国外,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1981年希腊加入,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也相继加入共同体欧洲共同体与世界多个国家建立了正式关系,有118个国家派外交官驻欧洲共同体。中国与共同体于1983年11月全面建立正式关系,并派驻了大使。从欧洲共同体的成立到现在,经过近40年的发展,欧洲共同体已经成为当代国际关系格局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经济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