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条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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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1957年3月25日,法国、西德、意大利、卢森堡、比利时和荷兰6国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罗马条约》被视为欧盟的“出生证明”,这一天也就成了欧盟的法定“诞生日”。其实,欧盟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诞生,应该追溯到“舒曼计划”的形成及实施。1950年5月9日,时任法国外长的罗伯特•舒曼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设想,为促进欧洲联合奠定了基石。西欧6国在“煤钢共同体”基础上创建并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地区性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其后的50余年时间里,欧洲一体化经历了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展阶段,并实现了由经济共同体向政治共同体的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