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东扩的原因和目标
“扩大”,是欧共体(欧盟)条约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57年签订《罗马条约》时,就已提到“任何一个愿意入盟的欧洲国家,都可以成为欧共体成员国”的可能性。 “东扩”不仅是欧洲情结的需要,同时也有其政治原因,即实现欧洲统一(“共同家园” )。这次扩大无论是从国家数目以及人口和领土规模来看,还是从文化多样性来讲,都是史无前例的。它将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成为共同原则和共同价值的一个平台。为达此目的,就不能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东扩”,在实施东扩过程中必须遵照严格的标准,这就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制定的三条基本标准:稳定、安全和经济增长。
从一开始就制定明确标准,既有好处,也有风险。因为要达到这些基本标准,并非易事,而且代价和利益哪个更大,现在还很难讲清。目前,欧盟15国和13个候选国的公众舆论对此回答比较乐观:欧洲议会在网上所作的调查结果表明,欧盟成员国有71%的被询问者认为东扩利大于弊,而候选国的这一比重则高达93%。当然,东扩并非没有代价,但是只要精心经营,代价有可能会转变为机遇。

为了取得东扩的成功,欧盟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革现有基本政策,特别是共同农业政策、结构政策和移民政策。前两项政策的改革,是非常困难的。
关于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问题,欧盟与候选国达成协议,决定实施“逐步到位制”,也就是说,新成员国的农民在2004年至2006年可以取得408·3亿欧元的补贴,此后数年内逐步增加支持力度,2013年达到老成员国所得补贴的100%。当然,这势必对占欧盟经费开支50%的共同农业政策进行全面改革。
有关结构基金的改革,也将采取渐进方式,即根据新成员国在使用结构基金时提供配套资金的能力,采取“逐步纳入体制”的办法。显然,这是个临时性过渡制度,将从2007年开始。一些成员国(例如西班牙)担心东扩后会减少对它们的结构基金支持。但是,不能因此放弃欧盟的东扩。为了使新成员国能够取得与欧盟一致的发展,对它们采取团结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加入共同体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1988年,这些国家的人均收入仅为欧共体平均水平的68%,而1999年这一比重已经上升到79%。
有些人,特别是德国人和奥地利人,担心东扩后会出现移民大量涌入的危险。从西班牙和葡萄牙入盟的经验看,加盟后可以在新成员国创造新的工作机遇。但为了谨慎起见,欧盟对2004年入盟的新成员国将采取7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现有成员国可以对新成员国的劳动力流入采取限制措施。东扩后,如何控制欧盟外部移民的涌入,仍然是个问题;同时,新成员国是否有能力应付外部移民涌入,也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欧盟也将准备分两步走:第一步,立即在2004年即将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实行JAI协议和申根协议;第二步,待上述10个国家入盟后,加强它们的边界控制和检查,为此应帮助它们进行制度建设和提高它们的管理能力。
第二,改革欧盟的现有机构。目前,欧盟成员国为15个,已经常常出现议而不决的现象,以后成员国数目达到27个时,这种情况将更加严重。会不会出现“民主赤字”(即民主选举出来的机构丧失决策能力)令人关注。为了回答这一问题,自2000年底尼斯会议后,开始考虑欧盟机构改革。现在已将此列为制宪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可以预料,通过这一改革,不仅能加强欧盟机构的职能,改善其决策程序,协调划分好欧盟机构同成员国机构、地方机构的职权范围,更重要的是能通过强化合作进一步加强欧洲联合。
第三,抓住东扩后出现的一切机遇,解决东西欧统一前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有组织犯罪的问题、非法移民的问题、环境污染的问题、威胁和平的问题等等。欧盟东扩不仅关乎其本身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空间的拓展,更重要的是将关系到世界的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