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
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指一些一般性指导原则,这些原则被作为伦理学规定和评估人类行为的基本理由。
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是指医学道德的最一般的道德原则,是构建医学道德规范的最根本、最一般的道德根据,贯穿在医学道德体系的始终。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自主、公平正义、不伤害、有利。
注:本次课程2节4个视频
1.尊重原则 2.公平原则
尊重原则
医学伦理学中的尊重原则是指医患交往时应该真诚地相互尊重,并强调医务人员尊重病人及其家属。
其次,尊重原则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尊重原则要求尊重病人的人格权,强调医务人员把病人当人来对待,尊重病人独立的平等的人格和尊严,不允许“重病不重人”,不允许做有损病人人格的事。病人享有人格权,是狭义尊重原则所以具有道德合理性并能够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广义的尊重原则还包括自主原则,即尊重病人及其自主性,保证病人在能够理性地选择诊治决策时的自主选择。自主选择的实质是对病人自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尊重原则的意义。①尊重原则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②尊重原则是医学人道主义基本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③尊重原则是实现尊重原则,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条件和可靠基础。④尊重原则是保障病人根本权益的必要条件和可靠基础。
-----------
公平原则
所谓医疗公平(Medical Justice),就是根据生命权的要求,按合理的或大家都能接受的道德原则,给予每个人所应得到的医疗服务,在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的原则。包括形式公平和内容公平。
医疗公平原则又可称公正原则,公益原则是其延伸,只是突出对公共利益的强调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公正,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如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
3.不伤害原则 4.有利原则
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指在诊疗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说,凡是医疗上必需的,属于医疗的适应症,所实施的诊治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相反,如果诊治手段对病人是无益的、不必要的或者禁忌的,而有意或无意地强迫实施,使病人受到伤害,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不是绝对的,因为很多检查和治疗,即使符合适应症,也会给病人带来生理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如肿瘤的化疗,虽能抑制肿瘤,但对造血和免疫系统会产生不良影响。
在医疗中对患者的伤害主要表现为三种:技术性伤害、行为性伤害和经济性伤害。技术性伤害,即由于医务人员知识和技能低下,医疗技术使用不当对患者造成的伤害。行为性伤害,即由于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呼叫或提问置之不理;歧视、侮辱、谩骂病人或家属;强迫病人接受某项检查或治疗措施;施行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医务人员的行为疏忽、粗枝大叶;不适当地限制约束病人的自由;威胁或打骂病人;拒绝对某些病人提供医疗,如艾滋病病人等;拖拉或拒绝对急诊病人的抢救等原因,对患者造成的伤害。经济性伤害,即医务人员出于个人或集团的利益造成患者过度医疗消费,使患者蒙受经济损失。如目前有些医疗单位和个人乱收费,开大处方吃回扣等。以上的各类伤害案例可出现在题干或选项中,大家可有意识地进行记忆。
有利原则
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病人的确患有疾病;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医务人员的行动可能解除病人的疾苦;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