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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劳动是指劳动者较长时间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下,所致的疲劳得不到及时缓解而蓄积至不可逆状态,不仅危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对组织的绩效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最为严重的结果就是“过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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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就有关于过度劳动的众多描述。并多次提到“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人的身心健康问题。例如,马克思用“通过延长工作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强度”三个因素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并说明了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资本家为了追逐更多的剩余价值不惜使工人处于过度劳动的状态,解释了“工资的提高引起了工人的过度劳动”的论断:“由于工人的贪欲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和肉体(过度劳动)才能满足这种欲望,工人的过度劳动造就了资本的积累,资本的积累导致分工的扩大和工人需求量的大增。因为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并且还指出即使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中,最终的结局必然是过度劳动、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马克思也用“西尼尔的‘最后一小时”来论证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增加工人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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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以来,日本是受“过劳”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日本就开始出现了局部的过劳问题,到了70年代推行的“减量经营”加重了过劳现象。尤其是“过劳死”的集中爆发引起了日本各界的关注并有学者开始研究。自20世纪70年代日本学者上田铁之丞首次提出“过劳死”这一概念后,日本学者们从更多学科的角度对过劳的概念、成因、测量及对策进行了大量研究。国内最早介绍日本“过劳死”(在日本也被称作“家庭恐惧症”)的学者是钟爱国和沈清,正是他们开启了中国學界研究过劳问题的元年。中国首例“过劳死”索赔案发生在2000年,国内较早对“过劳死”案例进行研究并对“过劳”、“过劳死”概念进行界定是在2001年,接着学者们的研究指向过劳的危害和规制措施。随着中国媒体对过劳死案例报道的增多,越来越引起了学界对过劳问题的重视,国内学者杨河清等、黄河等对日本研究成果作了大量的介绍和引进后,一大批国内学者结合中国实际从过劳的概念、测量、危害和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不同于我国以及日本的研究者,欧美的学者似乎更加倾向于将问题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于不充分就业和过度劳动之间的不匹配问题上和职业枯竭上。
时至今日,国内外针对劳动者过度劳动问题从概念、测度、现状、成因、危害及规制等方面均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财富”,同时也指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