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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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微观的劳动关系
主要指劳资双方在工作场所形成的用工关系,因此其核心主体是企业和劳动者,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进而企业可以实现盈利,企业为劳动者支付报酬进而劳动者可以生存发展。
宏观的劳动关系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及双方的代表组织,在生产、劳动和社会事务的交往过程中结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包含国家、社会、行业、产业等不同层面劳动者与企业及双方代表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这一关系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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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性
劳动关系的平等性体现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平等的,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变更、解除、终止应该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如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该按时获得报酬。
隶属性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员工就成为企业的一员,企业就要对员工进行管理。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接受企业的管理。
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是指劳动关系的建立、维系、终止过程既有基于劳资双方协商的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有遵循法律规范规定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