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动作)剪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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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运动(动作)剪辑的对象
要理解运动(动作)剪辑的原则和方法,首先是要对“运动”做出一个界定与分类。
电影中的运动元素,主要包含有“主体的运动”和“摄影机运动”这两个部分,它们既可以单独运动,也可以一起运动。于是电影镜头可以按照动静类型组合为以下这么几种:

总结起来就是以下这么几种情况:
固定镜头(静止镜头)拍摄静止主体或者运动主体;
运动镜头拍摄静止主体 或者运动主体;
固定镜头和运动镜头还可以在拍摄过程中动静转换,静止主体和运动主体也可以在动静转换。
针对运动剪辑最简单的思路就是:
剪接点上前后镜头的主体与摄影机的运动状态必须保持一致。
对于运动主体,我们可以按状态的改变将动作进行分解、衔接和重新组合。
注:运动和动作剪辑在很多课程和教材里属于同一个范畴,其实本来也没有太大差别。但在本课程中我们界定的“运动”主要是指具有比较大的空间位置改变的行为(比如驾车、跑、走等等),此类镜头在剪辑的时候需要特别关注它的“方向”问题,而我们所说的“动作”主要是指在原地或者几乎是原地做出的身体上的状态改变行为(比如坐下、站起、举手等等),对这种镜头的剪辑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动作状态改变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