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胡锦涛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
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和谐广东成本几何
2005年9月1日,是中小学开学的日子。对于广东乳源、阳山等16个贫困县的农家孩子来说,和往年不一样的是,他们平均每人省去了300多元的学费。为此,广东省财政支付了4.4亿元。
“和谐广东就是要每个人都享受发展和改革的成果。”在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后,广东——这个中国最富裕的省份,终于由官方高调提出“成果共享”这个概念,并迈出了第一步。
在中央“和谐社会”的大命题下,前一阶段被一些人认为财政上最富裕、社会公平问题也最突出的广东,如何建设和谐社会显然备受瞩目。广东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涉及教育、医疗、社保、治安等各项最影响社会公平和安定的基本事务。
“和谐”需要真金白银
对于困扰广东多年的东西两翼贫困问题,广东省政府这次异常明确地给出了具体支出数字:未来5年,总共1800亿将要投入广东的贫困区域,其中东翼940亿元,西翼85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方式全部由省统筹或者补助。这让两翼地区不少官员、学者欣喜:省财政数额、用途、方式都如此明确地投入,这是历年来的第一次。
1800亿是广东迈向区域和谐的第一笔支出。但除了弥补区域差距外,和谐广东另外一层更重要的含义在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20多年的高速发展,经济上富裕的同时,却让广东社会事业的欠账颇多:
教育事业:处在全国中游水平。在教育部制定的《2006—2020教育纲要》草稿中,全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已经有所规划,2010年为4%,2020年为5%。放在全国比较,广东的教育投入比例只排名中游靠下,还达不到3%。
外来工管理:外来工总量超过3000万,仍无法享有与城市人在就业、医疗、子女就读等方面的平等待遇。
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参保人数比重较小,覆盖面窄。
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街头抢夺、行骗、“黄赌毒”、“六合彩”等犯罪案件多发。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地给出了七大机制。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支持的力度有多大。
公共财政的转变
截至2004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已连续14年位居全国首位,2004年,广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1416.87亿元,财税总收入更高达3540亿元。这是让大多数中国省区可望而不可即的数字。
在强烈地追求财富、以GDP增长为第一要务的20多年里,广东财政的大部分支出都集中使用在支持经济建设上,对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显然落后了。《意见》中,几乎每一条都是公共事业的加强,社会公平被放在了第一位,但和谐广东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决策者也深知,社会公平的实现,首先有赖于财政公平的实现。
近年来,不缺钱的广东用于支持教育、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终于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在和谐社会的大命题下,这种上升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广东已经把农村基本建设和农业补贴纳入公共财政,正逐步建立农村教育、卫生、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到 2009年,农民住房难、行路难、看病难、饮水难、子女读书难的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发挥财政的经济调控、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等职能作用,让贫困群体分享社会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
政府运作机制的自我革新
财政的投入是真金白银,除了这些人人都看得见的成本外,执行部门的运作机制同样需要付出改革的成本。
在《意见》中,广东省政府直接提出了要求公安部门加强警务机制改革,这项改革多年来公安部门内部一直在推行,但其中一大难点就是:坐在办公室的警察与一线警察的比例失当。如何有效推进警力的下移?这在“和谐广东”建设工程中成了绕不过去的一环。
连续两年,广东警察增加了近万人,据公安部门透露:增加的这近万名警察,大部分都被分到了基层,直接去值勤,运巡逻,直接面对罪恶。
现实的压力下,警队运行机制的变化显得悄然无声,与“和谐社会”被传媒轰轰烈烈宣传不同提,公安部门不愿对此大张旗鼓地宣扬,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只是对以前不足的弥补,是公安部门在“和谐广东”的要求下,必须付出的内部运作成本。
相似的还有社保,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某负责人坦言:“社保的5个险种和每项实施细则都是法定的,稍微的改动都将付出巨大的成本,并不是说调就能调。有些确实不尽完善和合理之处,就目前看来,作为省级社保部门还无法解决。”而目前,社保部门作出的改变:《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省内养老保险可转移等变革,其实并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需要支付的成本也不仅仅是具体投入的金钱数额。
广东延续10多年的义务教育“等级学校”评估今年起全面停止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再被分为三六九等,“我们要办好每一所学校”,这是现在广东各级教育部门领导挂在口头上的话。很显然,“办好每一所学校”,比“学校分级”更能体现和谐社会的精神,也更能最大限度地惠及每个公民。
每个部门都开始对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始清查自身,这显然是个好的迹象。但是,对于政府运作机制中自身存在的毛病,一个自我革新机制以及监督机制显然更加重要。“和谐社会”的要求和理念能不能深入决策者的头脑并自觉对照、自觉革新,还有待考量。
“和谐”困境
外来人口的生存保障显然是“和谐广东”理应顾及的方面。
“保证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应有权益。”但究竟如何保证?
拿投入最大的教育来说,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现在只是在广东的16个贫困县试点,这些县都是自顾尚且不暇的区域,自然极少有外来人口流入,但试点过后,当这项政策在全省全面铺开时,“要不要对外来人口的孩子也免费”就会成为一个问题。不免费,显然又将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在享受社会基础资源上的差距拉大了;免费,广东显然又不敢贸然开口。苏州市取消借读费而引发大量外来儿童流入的“盆地效应”,是地方政府不得不注意的先例。
广东省政府在《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中也曾明确提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应纳入流入地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相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富裕的广东能做到的也仅仅如此。九年义务教育的学费,是国家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分配的,广东的公共财政要不要为流入的异地儿童支付大量额外的义务教育费用?这显然不单单是广东的问题。中央政府如果不能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给流入地政府,流入地政府将不堪重负。
教育之外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领域, 对待外来人口的诸多困境尚无实质性的政策出台,起码在现阶段,政府没能拿出有效的办法。在各项制度不健全的大前提下,财政不能也不敢投入大笔资金来有效解决外来人口的生存困境。
动辄数亿的财政投入,以及政府执行部门的自我革新都表明,建设和谐社会不只是文件中的口号,而已经在扎实地推进着。
我们所谓的和谐,表达的还只是一个理想的起点,通往终点的路上,面临的困境将纷至沓来。
思考讨论
1、广东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2、在建设和谐广东过程中面临哪些困境?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