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与方法为指导,基于社会历史条件和时代任务要求、考察自然界、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论。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一般原理的学说。
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又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它站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在内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发展规律和方法论;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自然辩证法具有综合性、交又性和哲理性的特点。
自然辩证法明显区別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各门具体学科。它是从具体科学技术认识上升到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的一个中间环节,是联结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的重要纽带。
自然辩证法不断从突飞进的科学技术发展中吸收营养,也不断批判地吸收各个相关学科的优秀成果。与自然证法邻近的学科有自然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学、科学社学等,它们具有不同的学科性质和定位,但在研究领域、方法和目标等方面相互联系和交叉,自然辩证法构成了这些有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自然辩证法与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具有更为紧密的关系和渊源。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源于自然辩证法并在学科建制上具有先后的承继关系,两者都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和内容。在实际的教学和研究中,自然辩证法的范围更加广泛,其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科学技术方法论具有鲜明的哲学特征,而科学技术社会论则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内容,其价值旨归是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下的公共课程,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则较自然辩证法窄小,主要涉及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认识论、方法论等,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方意义上的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它考察的是科学技术的性质、规律、功能及与社会的互动并进行哲学的分析把握,按照科学的原则客观做出哲学审视,其哲学学科的专业属性更为突出且派别立场更趋淡化。无论是自然辩证法还是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它们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紧密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展开,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们与西方的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存在着原则性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