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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后的两天内呢,因为创面大量渗出而导致体液不足,可以引起低血容量性休克。液体疗法是防治休克的主要措施。
因为烧伤后皮肤的破坏及血容量的迅速减少,导致外周静脉塌陷,不容易进行穿刺。所以,应该立即在烧伤病人的外周寻找一条较粗直易固定的血管进行静脉穿刺或切开,保持静脉输液通畅。

那么,接下来,来看一下烧伤早期的补液方案。我国常用的补液方案是按照公式法计算的,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按病人每千克每1%烧伤面积(Ⅱ~Ⅲ度)补液1.5ml(小儿1.8ml,婴儿2ml)计算,也就是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另加每天还应该加入生理需水量2000ml(小儿按年龄或体重计算),加在一起就是补液总量了。其中晶体和胶体溶液的比例一般为2:1,有遇到特重度烧伤时晶体和胶体的比例为1:1。也就是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电解质溶液和胶体溶液各0.75ml。生理日需量常用的是5%~10%葡萄糖液来补充。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每天的生理需量不变。而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根据病情变化决定。我们来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个烧伤面积60%、体重50kg的病人,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其中胶体液为60×50×0.5=1500m1,晶体液为60×50×1=3000ml,水分为2000ml。第二个24小时,胶体液减半为750ml,晶体液减半为1500m1,水分仍为2000ml。
这是成人的补液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小儿的补液计算,结合上节课我们学习的烧伤面积计算,来举一个例子:患儿,男,5岁,体重20kg,右上肢及双下肢烧伤,请计算患儿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方案。首先,这个患儿的烧伤面积是没有直接给出的,需要大家运用上节课学习过的内容计算出来。患儿烧伤的地方是右上肢,面积为9%,双下肢的烧伤面积按照小儿下肢的计算公式计算,是46-(12-5)=39,加在一起总烧伤面积为48%,为重度烧伤。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量,按照公式计算为:20×48×1.8=1728ml,加上每日的需要量按照中度到重度脱水每千克体重100ml液体计算为100×20=2000ml。所以,该患者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总量应该为1728+2000=3728ml。
那要怎么安排液体的种类呢?液体的种类与安排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溶液,其次选用等渗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也可用血浆代用品和全血,Ⅲ度烧伤应多输新鲜血,但是有下列情况者可考虑输全血:补液后休克无明显好转,血细胞比容低于40%;大面积深度烧伤或深度烧伤,红细胞破坏严重者,合并出血者;血浆来源困难时。因为烧伤后第1个8小时内渗液最快,故应在首个8小时内输人胶体、晶体液总量的1/2,其余分别在第2、第3个8小时内输人。每日的生理需要量应在24小时内均匀输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在一个患者的补液总量为4000ml,那么其中包括了2000ml的生理需要量,剩余的液体1000ml在首个8小时输入,剩余的1000ml液体在第2个及第3个8小时输入。补液原则一般是先晶后胶、先盐后糖、先快后慢、胶晶液体交替输人,尤其注意不能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输人大量不含电解质的液体,以免加重低钠血症的发生。
在前面的水电解质平衡失调的病人护理中说到过补液还需要观察病人的情况,其中一些指标是非常重要的补液指导。
第一个黄金标准就是尿量,如果肾功能是正常的,尿量是判断血容量是否充足的简便而可靠的指标,所以大面积烧伤病人补液时应常规留置尿管进行观察。成年人每小时的尿量大于30ml,有血红蛋白尿时要维持在50m1以上,但儿童、老年人、心血管疾病病人,输液要适当限量。其他指标包括:病人安静,成人脉搏在100次/分(小儿140次/分)以下,心音强而有力;肢端温暖;收缩压在90mmHg以上;中心静脉压5~250pxH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