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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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对立统一就是事物内部包含着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又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相互否定相互斗争的方向和倾向。矛盾概念形象地概括了万事万物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在对立统一中发展的最普遍的客观法则,矛盾观点是对立统一观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通俗表述。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这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另一方面,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与此同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