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想社会主义的词源、产生原因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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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时期,是16-17世纪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除了莫尔以外,还有大家熟知的康帕内拉(1568-1639)、闵采尔(1489-1525)等人。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对未来理想社会制度仅仅只是一种文学般的、空想的描述,还没有进入理性分析和理论论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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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 | 康帕内拉 | 闵采尔 |
第二个时期,是17-18世纪“直接的或平均的共产主义”。代表人物有摩莱里、马布利(1709-1785)、巴贝夫(1760-1797)等人。这一时期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特点是,认识进入理论探讨和论证阶段,对未来理想社会开始用“法典”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摩莱里所著的《自然法典》,就是试图用法律条文形式规划一个合乎“自然意图”的未来社会,如生产资料公有、人人劳动、各尽其能、各得所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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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莱里 | 马布利 | 巴贝夫 |
第三个时期,是19 世纪“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其中,圣西门(1760-1825)、傅立叶(1768-1830)和欧文(1771-1858)是最著名的三个代表人物。他们已经深入到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并在理论上致力于社会制度建构的分析。如,圣西门提出了“实业制度”,傅立叶提出了“和谐社会制度”,欧文则提出了“新和谐公社制度”来实践他们的社会主义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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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西门 | 傅立叶 | 欧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