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体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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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规体系
国防法规门类
国防法规体系指由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国防法律规范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谐一致的有机整体。
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按立法权限区分为四个层次:最大的层次是法律。关于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我国的国防法规按调整领域划分为十多个门类。
国防法制建设的任务仍然很繁重,仍然在路上。
主要国防法规
一是国防基本法类:《宪法》、《国防法》(1997年)
二是兵役法:
第一部《兵役法》(1955年);现行《兵役法》(1984年颁布,最近为2011年修改)
三是国防动员法:《国防动员法》(2010年)
四是国防教育法:
《国防教育法》(2001年);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九月第三个星期六。
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国家安全法》(2015年)
全国人大在2014年法律形式设立的三个重要日子:
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烈士纪念日
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全民国防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