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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这一科学论断,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社会是个有机体,任何阶级社会都有自己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哲学、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等多种形式。从社会结构说,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文化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形态(经济基础)的反映和政治形态(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系统反映、体现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的思想体系。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政治形态,就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同时,意识形态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果意识形态与经济、政治形态相适应,就可以促进经济、政治形态的巩固发展;反之,则会破坏经济、政治形态的巩固发展,甚至造成社会的停滞和倒退。所以,一切阶级、政党、国家无不重视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历史经验也表明,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同样要出大问题。
任何社会意识形态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意识形态的本质。社会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的核心内容是阶级、政党、国家对自身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深刻认识,对自身发展道路和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对于一个阶级、政党、国家来说,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问题是存在的理由、存在的价值的问题,它所要回答的是思想旗帜、发展道路、精神风貌、理想目标等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以什么样的精神面貌、朝着什么样的目标前进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问题,就是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问题。也就是说,核心价值体系是揭示阶级、政党、国家的核心价值,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处于核心地位,对阶级、政党、国家的生存发展起核心作用的思想体系。一个阶级、政党、国家的成熟、先进与否,重要的就是它有没有成熟的、先进的意识形态和体现意识形态本质的成熟的、先进的核心价值体系,有没有在实际行动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意识形态中这个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迄今最先进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也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体系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奋斗目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们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基石。
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关键是要深刻理解究竟是什么决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观念反映、理论表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在运动发展中。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艰辛的探索过程。邓小平同志对此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后,我们党还先后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等重要论断。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论述,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要求。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界定揭示了我们党在实践中找到的这条道路的“关键之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反映,就要紧紧抓住、准确体现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之点”,这是社会主义道路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内容、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就要紧紧抓住、准确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最集中地反映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之点”。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可分割的支点。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具有根本性。离开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会迷失方向,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归于失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根本目的、总体布局、战略目标的总体反映和价值体现,它是围绕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展开的,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服务的。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失去了根基。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它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色。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当代人类文明发展相一致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中国凝聚力、向心力的精神源泉,是中国人民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总之,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从根本上坚持了社会主义;就能在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空前活跃的情况下引领社会思潮、增进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地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
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凝聚和统一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思想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是党和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世界观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意识出现了多样化倾向。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更加坚定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无论是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还是思想文化建设,都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就会失去共同前进的思想基础,必然导致思想混乱和社会动乱。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反对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模糊化”、“边缘化”等错误观点和思想倾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充分挖掘和鼓励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所蕴含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神,更好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必须指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决不是允许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滋长,更不允许动摇我们的主流的意识形态。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积极应对意识形态领域新的挑战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外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对手,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不会改变。同时,国内改革深化带来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决定了不同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文化选择必然趋于多样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带来历史进步与文化活力的同时,也对社会生活产生着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也会有所滋长,小生产的思想观念、封建残余的思想观念、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观念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渗透、相互激荡更加突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将会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还会是尖锐的。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要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把握和谐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作出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和人民群众实践需要的新的理论概括,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加鲜明的实践特色;要扎根于中国的土壤,把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之中,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加鲜明的民族特色;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敏锐把握时代特征,准确反映时代要求,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从而更好地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理想和信念要解决的是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的问题。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就等于没有精神支柱,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邓小平指出:“现在中国提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其中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①[⑩]江泽民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②[11]胡锦涛也指出:“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也是有志青年奋发向上的动力。”
摆脱贫穷落后,争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儿女世世代代的梦想和追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这个共同理想,集中代表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这个共同理想,把国家、民族与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国家要基本实现现代化、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人民要过上宽裕的小康生活,有利于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共同为之奋斗;这个共同理想,既体现了现阶段党的奋斗目标,又体现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要求共产党员把为最高理想而奋斗同为现阶段共同理想而奋斗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这一共同理想为全国各族人民指出了共同奋斗目标,代表了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凝聚力量。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这一共同理想,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在同一目标下团结起来,共同行动。能够从广大人民群众现阶段的最大利益出发,引导全体人民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为重,以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先,冷静分析和认识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自觉地把个人的理想融入到祖国和人民的需要之中,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把个人的利益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
在党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化解各种风险,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团结一致。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我们战胜困难、争取胜利的成功经验。因此,不论哪个社会阶层、哪个利益群体的人们,都能够也应该认同和接受这个共同理想,并且为之共同奋斗。
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要坚持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是一个民族在历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志向,是民族文化中固有的并且延绵不断的一种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包括56个民族广泛认同的思想品德、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个民族精神,同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结合在一起,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江泽民指出:“民族精神,积千年之精华,博大精深,根深蒂固,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分。”[13]①民族精神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成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
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铸就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一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经深深融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向,引领时代进步的潮流,是被全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崭新的精神风貌。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的基础和渊源,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在当代中国的发扬和光大,时代精神的形成离不开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又为民族精神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内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必须把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传统和新时期形成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
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对于中华民族的凝聚、激励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奋发进取,靠的就是这种精神;中华民族抵御外来侵略、赢得民族独立和解放,靠得就是这样的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由贫穷走向富裕,靠得也是这样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还是要靠这样的精神。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和谐文化建设的主旋律。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有利于对内凝聚和动员民族力量、对外展示民族形象,是应对国外敌对势力“分化”、“西化”图谋的强大思想武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能够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全体人民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奋发图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新世纪新阶段,尤其要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有利于改革开放的环境,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塑造中华民族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要不断丰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确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素质为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它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2006年3月,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重视荣辱观的教育,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14]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指出:“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15]江泽民也指出:“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提倡高尚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16]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追求,必须确立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道德要求,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风尚。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激励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旗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自觉把个人理想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所在,社会主义公民的主人翁地位要求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服务他人与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要坚持以服务、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是非荣辱的标准。崇尚科学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要求,也是当代公民基本素质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要树立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热爱劳动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道德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劳动者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自己的贡献。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求同存异、同舟共济,把各种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诚实是立身之基,守信是兴业之本,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经济组织与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立身之本,是对公民普遍的道德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树立法纪意识,强化法纪观念,培养法纪精神,建立协调统一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精神力量,艰苦奋斗要求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活动中,不畏艰难困苦、锐意进取、坚忍不拔、奋发有为,大力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作风,发扬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精神。
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它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 然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对于凝聚人心、提升人的思想境界,激发人们的精神活力,提供了基本途径。只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健康发展。第二,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只有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净化社会风气,鼓舞人们积极向上,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第三,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只有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一个改革开放充满活力的中国,不仅要向世界展示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更要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褒荣贬辱的新风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要求相适应的道德评价、奖惩和监督机制,形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树立共同理想,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和谐文化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只有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才能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思想共识,团结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前进。
十八大新内容:精炼核心价值观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