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内容
-
2 案例
-
3 练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提出和主要内容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党的基本路线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是制定各项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依据。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事业的得失成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总结过去制定和贯彻基本路线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提出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的基本路线从总体上、战略上解决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是制定各项具体政策的根本依据,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条基本路线代表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愿望,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规律。
党的十四大将这条基本路线在入党章的总纲,成为全党统一的行动纲领。
党的十五大再次郑重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出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将和谐社会作为奋斗目标之一。
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表明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党对奋斗目标的认识逐渐深化,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奋斗目标的有机统一。
中共十七大,对基本路线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
党的基本路线高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针,既紧紧抓住了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又体现了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全面推动历史进步,实现民富国强、民族振兴的要求。
第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富强”是经济领域的目标和要求;“民主”是政治领域的目标和要求;“文明”是思想文化领域的目标和要求。富强、民主、文明的奋斗目标在现实中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统一。
第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这是基本路线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一个整体,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道路。全面坚持和正确处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相互关系,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内在要求。
第三,“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
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有了这两者的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必定能够胜利。
第四,“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中国搞四个现代化,要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我们穷,底子薄,教育、科学、文化都落后,这就决定了我们还要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把“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方针概括到党的基本路线之中,不仅是改变我国不发达现状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奋斗精神。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1.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难探索
新中国成立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把我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构想。
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在20世纪内,分两步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构想,并设想用100年时间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56年又把这一任务列入党的八大所通过的党章中。
经过多年的实践,在逐步提高了对科学技术在发展国民经济、实现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后,1964年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宣布:“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并把它作为在20世纪内奋斗的目标。
2.“三步走”发展战略的提出
邓小平同志是“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倡导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开始进一步思考如何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研究四个现代化的进程问题。这时距20世纪末只剩20余年时间。邓小平在此期间访问美国、日本,加深了对现代化的认识。因此他提出,实事求是问题涉及四个现代化。
1980年1月,他把到20世纪末的20年分为两个10年,初步提出分“两步走”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构想。这个战略构想,后来在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党的十二大的报告中得到肯定。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分两步走,20世纪末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实现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战略,并确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正确方针。
1987年2月,邓小平更切合实际地把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改为,到21世纪中叶我们建成中等发达水平的社会主义国家。 1987年4月,他在会见西班牙客人时,第一次使用“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这样的提法,明确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同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把邓小平“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构想确定下来,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据统计,“三步走”的第一步目标,1987年已经达到;第二步目标,到1997年就提前完成;“人均800美元”的目标,到2000年胜利实现,实际达到854美元。
我国在提前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之后,为了把第二步战略和第三步战略很好地衔接起来,我们党根据邓小平关于分阶段、有步骤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战略思想,党的十五大把“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进一步具体化,对我国到2010年、2020年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的发展目标做出了展望,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21世纪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而使“三步走”的战略和步骤更加具体明确。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具体化为切实可行的步骤,展现了美好的前景,统一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成为全国人民为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将雄辩地向世人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是成功的,社会主义是优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