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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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求
(1)修完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才有资格进行课程设计。
(2)服从安排,明确课程设计要求,虚心接受教师指导,互相尊重,教学相长。
(3)坚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发扬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学习精神,大力增强工程意识,努力提高设计能力。
(4)按教学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认真开展课程设计,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按时提交全部材料,积极参加课程设计答辩。
(5)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扎实,基本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设计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6)对有抄袭他人设计资料或请他人代做设计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核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重修人员,一旦出现抄袭,后果很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