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学

范爱军

目录

  • 1 国际贸易的分类与特点
    • 1.1 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对象
    • 1.2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 1.3 国际贸易的分类(上)
    • 1.4 国际贸易的分类(下)
    • 1.5 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 1.6 本章测试
  • 2 国际分工
    • 2.1 国际分工的产生及影响因素
    • 2.2 国际分工发展的几个不同阶段
    • 2.3 当代国际分工发展的新特点
    • 2.4 世界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及影响因素
    • 2.5 世界市场价格的种类
    • 2.6 国际价值规律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2.7 本章测试
  • 3 自由贸易理论
    • 3.1 绝对成本论
    • 3.2 比较成本论
    • 3.3 资源赋予论
    • 3.4 机会成本理论
    • 3.5 动态周期理论
    • 3.6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3.7 本章测试
  • 4 保护贸易理论
    • 4.1 贸易差额论
    • 4.2 保护贸易论(上)
    • 4.3 保护贸易论(下)
    • 4.4 超保护贸易论
    • 4.5 保护贸易新论
    • 4.6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4.7 本章测试
  • 5 关税壁垒措施
    • 5.1 关税种类(上)
    • 5.2 关税种类(中)
    • 5.3 关税种类(下)
    • 5.4 关税的征收方法
    • 5.5 通关手续
    • 5.6 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 5.7 本章测试
  • 6 非关税壁垒措施
    • 6.1 直接的非关税壁垒
    • 6.2 间接的非关税壁垒
    • 6.3 外汇管制类非关税壁垒
    • 6.4 法律类非关税壁垒
    • 6.5 技术性贸易壁垒
    • 6.6 非关税壁垒的经济效应
    • 6.7 本章检测
  • 7 鼓励出口措施
    • 7.1 出口补贴与低估币值政策
    • 7.2 鼓励出口信贷政策
    • 7.3 资本政策
    • 7.4 经济特区措施
    • 7.5 上海自贸区
    • 7.6 出口管制措施
    • 7.7 本章测试
  • 8 世界贸易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 8.1 WTO的产生
    • 8.2 WTO的基本原则和例外条款
    • 8.3 入世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8.4 入世”与我国经济发展
    • 8.5 区域经济一体化
    • 8.6 中国参加的自贸区合作
    • 8.7 本章检测
法律类非关税壁垒


法律贸易保护政策是指以立法的形式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法律贸易保护政策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法律保护政策还有其他的限制措施,属于针对“特殊”国家的,具有一定的歧视性。像美国的“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特别301条款”、“201条款”等等。

(1)“301条款”是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

授予美国总统单边贸易手段的权力,对与美贸易中实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国家进行报复。该条款强调的是“公平贸易”问题一般而言,“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它最早见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后经《1974年贸易法》、《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尤其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修改而成。   

(2)1988年对301条款作了两点修 改:①把总统的这一权力转移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②把“301条款”的报复内容扩展到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于是有了两个“301条款” :

         【超级301——维护公平贸易】   【特别301——保护知识产权】

(3)1989年的第一批报复名单中就列入了日本  

主要原因是日本长期保持对美巨额外贸顺差。逐渐地,日本对美国由开始时的贸易顺差转为投资和收购美国企业。1988年10月日本三菱财团14亿美元收购了美国的洛克菲勒中心,引起了美国的震动。 

“301条款”是美国政府针对损害美国贸易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外国政府的行为、政策和做法进行调查、报复和制裁的手段,其本质是美国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做法在外贸领域的体现,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强化美国对外贸易协定的实施,扩大美国海外市场,迫使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国际贸易准则,以维护美国的利益。

【法律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可以采取的制裁措施包括】(1)中止贸易协定项下的减让,(2)采取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3)对服务征收费用或采取限制;(4)与被调查国达成协议,以消除其违反行为或向美国提供补偿;(5)限制服务领域的授权。措施期限一般为4年。     

【“301条款”的作用】一是作为一种监督、威胁和干预工具,每年通过拟定“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等各种名单,发布《国别贸易障碍评估报告》等措施,对其贸易伙伴施加压力,干预影响其国内政策乃至国内政治;二是作为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前置磋商程序,经磋商后决定是否提交世贸组织;三是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和业界提供了沟通和磋商的桥梁,使业界的诉求能够迅速地传递给美国政府并得到后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