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 ,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国内权威的出口补贴代理机构为阿里巴巴一达通。
直接补贴是指政府在商品出口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所带来的损失。有时候,补贴金额还可能大大超过实际的差价,这已包含出口奖励的意味。这种补贴方式以欧盟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最为典型。据统计,1994年,欧盟对农民的补贴总计高达800亿美元。
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国内税,对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时免税或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免征出口税,对出口商品实行延期付税、减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实行优惠汇率以及对企业开拓出口市场提供补贴等。其目的仍然在于降低商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世界贸易组织中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将出口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三种。禁止性补贴是不允许成员政府实施的补贴,如果实施,有关利益方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可申诉补贴指一成员所使用的各种补贴如果对其他成员国内的工业造成损害,或者使其他成员利益受损时,该补贴行为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不可申诉补贴即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大,不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但需要及时通知成员。实施不可申诉补贴的主要目的是对某些地区的发展给予支持,或对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及就业调整提供的援助等。补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利用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在国内行政法律制度上,授予利益的行政行为不会构成违法受到追究,但在国际贸易中对国内相关人的利益行为可能构成对其他成员方贸易商的不利,补贴可以影响国际市场的货物流向,补贴经常被作为刺激出口或限制进口的一种手段。


本币低估的概念
本币低估又叫做汇率低估,即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其汇率政策目标,以低于本币实际价值或国内与国外通货膨胀的差异幅度,而人为地低估本币,降低本币的对外汇率。
本币低估的作用:与本币高估相反,本币低估的总作用在于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有利于劳务输出不利于劳务输入;有利于资本流入,不利于资本流出。本币低估,与法定贬值的作用相似,具体讲:一可以促进外汇流入;二可以促进出口;三可以抑制进口;四可以促进发展中国家推行“出口向导”的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实行低关税、低估汇率的双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