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学

范爱军

目录

  • 1 国际贸易的分类与特点
    • 1.1 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对象
    • 1.2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 1.3 国际贸易的分类(上)
    • 1.4 国际贸易的分类(下)
    • 1.5 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 1.6 本章测试
  • 2 国际分工
    • 2.1 国际分工的产生及影响因素
    • 2.2 国际分工发展的几个不同阶段
    • 2.3 当代国际分工发展的新特点
    • 2.4 世界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及影响因素
    • 2.5 世界市场价格的种类
    • 2.6 国际价值规律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2.7 本章测试
  • 3 自由贸易理论
    • 3.1 绝对成本论
    • 3.2 比较成本论
    • 3.3 资源赋予论
    • 3.4 机会成本理论
    • 3.5 动态周期理论
    • 3.6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3.7 本章测试
  • 4 保护贸易理论
    • 4.1 贸易差额论
    • 4.2 保护贸易论(上)
    • 4.3 保护贸易论(下)
    • 4.4 超保护贸易论
    • 4.5 保护贸易新论
    • 4.6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4.7 本章测试
  • 5 关税壁垒措施
    • 5.1 关税种类(上)
    • 5.2 关税种类(中)
    • 5.3 关税种类(下)
    • 5.4 关税的征收方法
    • 5.5 通关手续
    • 5.6 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 5.7 本章测试
  • 6 非关税壁垒措施
    • 6.1 直接的非关税壁垒
    • 6.2 间接的非关税壁垒
    • 6.3 外汇管制类非关税壁垒
    • 6.4 法律类非关税壁垒
    • 6.5 技术性贸易壁垒
    • 6.6 非关税壁垒的经济效应
    • 6.7 本章检测
  • 7 鼓励出口措施
    • 7.1 出口补贴与低估币值政策
    • 7.2 鼓励出口信贷政策
    • 7.3 资本政策
    • 7.4 经济特区措施
    • 7.5 上海自贸区
    • 7.6 出口管制措施
    • 7.7 本章测试
  • 8 世界贸易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 8.1 WTO的产生
    • 8.2 WTO的基本原则和例外条款
    • 8.3 入世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8.4 入世”与我国经济发展
    • 8.5 区域经济一体化
    • 8.6 中国参加的自贸区合作
    • 8.7 本章检测
WTO的基本原则和例外条款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在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位居第一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是第二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是第四条。因此,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三个贸易领域。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最惠国待遇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本国以外的其他缔约方能够在本国的市场上与其他国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非歧视性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石,是避免贸易歧视和摩擦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各国间平等贸易的重要保证。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指 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Market Access)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仍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保护手段,但是关税的水平必须是不断下降的。

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