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观念:
1. 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在脏腑与体表的形体官窍之间是密切相关的。
2. 整个人体受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
启示:有全面收集病情资料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两方面。
整体观念、相互联系,是中医诊断时强调整体审察的认识论基础。
当人体脏腑、气血、阴阳和谐协调,能适应社会、自然环境的变化时,便是身心健康的表现,否则内外环境不能维持在一定范围内的和谐统一,便可能发生疾病。因此,人体一旦患了疾病,局部的病变可以影响全身;精神的刺激可以导致气机甚至形体的变化,脏腑的病变可以造成气血阴阳的失常和精神活动的改变等等,任何疾病都或多或少的具有整体性的变化。
整体审察的含义:一方面是指通过诊法收集病人的临床资料时,必须从整体上进行多方面的考虑,而不能只看到局部的痛苦。要从整体上了解疾病的病因病机、脏腑气血阴阳的变动状况,不仅应对局部的病状进行详细的询问、检查,而且要通过寒热、饮食、二便、睡眠、 精神状况、舌象、脉象等,了解全身的情况,同时还要了解病史、体质、家庭、环境、时令、气候等对疾病有无影响。只有广泛而详细的占有临床资料,才能为正确判断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是要求对病情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既不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也不能检了芝麻、丢了西瓜,不能只注意到当前的、局部的、明显的病理改变,而忽视了时、地、人、病的特殊性,还要从疾病的前因后果、演变发展趋势上加以考虑。
整体审查的方法:从整体上进行多方面的诊察,全面分析病情资料,综合判断。
诊法合参——是指望、闻、问、切四诊并重,诸法参用,综合收集病情资料。
为什么要四诊合参?望、闻、问、切四诊,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检查病情和收集临床资料,不同的感觉器官具有不同的感觉功能,望、闻、问、切四诊各具有独特的作用,又都有局限性,不能互相替代。临床上四诊参合运用而难以截然分开的。
中医在诊断疾病时,主要依赖感觉器官,通过病人体内的病理变化在体表所显示的异常征象与病人自我感觉的不适来判断疾病的本质。即诊断的准确性取决于医生的主观感觉,以及患者的主观感觉与自述。
诊法合参含义:指四诊并重,诸法并用,综合收集病情资料。
症状是辨证的基础,若症状出现偏差,辨证辨病必然产生困难,因而可能作出错误诊断。为了进行正确的诊断,特别对于那些症状复杂的疑难重症,必须充分搜集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资料,才能减少偏差。详细收集临床资料的根本办法是四诊合参,因为不同的感觉器官具有不同的感觉功能。望诊、闻诊、切诊是医生运用视觉、听觉、嗅觉与触觉来对病人进行诊察,而问诊则概括了病人的感觉及对疾病发生、发展的有关问题的叙述。它们之间只能相互补充,不能彼此取代。
所以,只有全面收集四诊资料,才不致遗漏辨证所需要的内容,从而为正确诊断创造良好条件。故明代徐春甫曾云:“四者之要,望闻问之三者先以得其病情之端,而后总切脉于寸口,确乎知病之源”。李延罡则对四诊合参作了很形象的比喻,他说:“望闻问切,犹人有四肢也。一肢废不成其为人;一诊缺不成其为医”,由此可见古代医家对四诊合参之重视。
诊法合参的理由:
① 四诊并用才能全面获取临床资料;② 不能互相取代;③ 才能去伪存真,辨别真假;如心血虚。
望诊:面睑谈白;闻诊:声低息微;问诊:心慌心悸;切诊:脉细。
病症结合的含义:在辨病的基础上进行辨证,是中医学固有的独特内容。《素问·热论》中说:“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首先确定是由寒邪引起的热病,然后辨别三阴三阳经中何者受病。后世的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等 ,都是遵循《内经》精神,在先辨明疾病的基础上进行辨证的范例。中医在辨别病证时,寻求病因是主要内容之一。中医的“因”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因”,是指一般常说的致病因子,如六淫、七情、饮食劳倦、虫兽金刃所伤等。广义的“因”,则为除了上述狭义的“因”之外,还包括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病理变化,如气滞、瘀血、食积、痰饮等。此时,原始致病因素可能存在,也可能已消失。这些病理变化就成为疾病的主要矛盾或实质所在,是辨证论治的主要对象。
辨别病证的中心任务不是直接去寻找病源体或某器官的器质性病变,而是要根据患病时出现的各项异常变化来掌握疾病的本质。这个疾病的本质包括病因、病位、病性、病机、病人体质与周围环境等。简言之,辨别病证就是在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运用四诊方法与辨证理论,对人体在致病因素影响下所出现的一系列症状进行细致地观察与分析,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找出矛盾所在,确定其所患疾病与所属证候。
病证结合的理由:单纯诊病,不能辨证论治。病症结合既掌握了疾病的基本矛盾,又掌握了当前的主要矛盾。
1. 辨病有利于从疾病的全过程、特征上认识疾病的本质。
2. 辨证则重在从疾病当前的表现中判断病变的位置与性质。重视当前的主要矛盾。
3. 确定了病名,便可根据该病的一般演变规律而提示常见的证型。
4. 当疾病的本质尚反映得不够充分时,则先辨证不仅有利于当前的治疗,并且通过对证的变化的观察,有利于对疾病本质的揭示,从而确定病名。
方法:先辨病后辨证,先辨证后辨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