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诊断及中医诊断学含义及意义
    • 1.2 中医诊断学的主要内容
    • 1.3 中医诊断的基本原理
    • 1.4 中医诊断的基本原则
    • 1.5 中医诊断学发展简史
    • 1.6 练习一
  • 2 问诊
    • 2.1 问诊的意义及方法
    • 2.2 问诊的内容
    • 2.3 问现在症(一)
    • 2.4 问现在症(二)
    • 2.5 问诊教学案例
    • 2.6 练习二
  • 3 望诊
    • 3.1 望诊的概述
    • 3.2 全身望诊
    • 3.3 局部望诊
    • 3.4 望排出物
    • 3.5 望小儿指纹
    • 3.6 望诊技能训练
    • 3.7 练习三
  • 4 舌诊
    • 4.1 舌诊概论
    • 4.2 望舌质
    • 4.3 望舌苔
    • 4.4 舌象分析要点及舌诊意义
    • 4.5 舌诊教学案例
    • 4.6 练习四
  • 5 闻诊
    • 5.1 闻诊概论
    • 5.2 听声音
    • 5.3 嗅气味
    • 5.4 闻诊教学案例
    • 5.5 练习五
  • 6 脉诊
    • 6.1 脉诊概述
    • 6.2 正常脉象
    • 6.3 病理脉象
    • 6.4 脉诊的临床应用及意义
    • 6.5 脉诊模拟训练
    • 6.6 脉诊教学案例
    • 6.7 练习六
  • 7 按诊
    • 7.1 按诊概论
    • 7.2 按诊的方法和意义
    • 7.3 按诊的内容
    • 7.4 按诊教学案例
    • 7.5 练习七
  • 8 八纲辨证
    • 8.1 八纲辨证概述
    • 8.2 八纲基本证候
    • 8.3 八纲证候间的关系
    • 8.4 八纲辨证教学案例
    • 8.5 练习八
  • 9 病因辨证
    • 9.1 辨六淫证候
    • 9.2 辨阴阳虚损证候
    • 9.3 辨气血证候
    • 9.4 津液、情志辨证
    • 9.5 病因辨证教学案例
    • 9.6 练习九
  • 10 脏腑辨证
    • 10.1 脏腑辨证概述
    • 10.2 辨心病证候
    • 10.3 辨肺病证候
    • 10.4 辨脾病证候
    • 10.5 辨肝病证候
    • 10.6 辨肾病证候
    • 10.7 辨腑病证候
    • 10.8 辨脏腑兼病症候
    • 10.9 脏腑病症教学案例
    • 10.10 练习十
  • 11 其他辨证方法
    • 11.1 六经辨证
    • 11.2 卫气营血辨证
    • 11.3 其他辨证教学案例
    • 11.4 练习十一
  • 12 诊断思路与方法
    • 12.1 病情资料的综合处理
    • 12.2 诊断思维的一般方法
    • 12.3 主症诊断思路
    • 12.4 练习十二
  • 13 病历书写
    • 13.1 中医病历书写要求
    • 13.2 中医病历书写格式
    • 13.3 练习十三
中医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

 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病历书写

通过诊法、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行为。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中医术语标准、规范。

(4)中医和西医诊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中医治疗应辨证论治。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7)对按规定签署同意书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保护性医疗措施通知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8)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必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修改过多(每页5处以上)应及时重抄。

(9)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1~2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以上医师)书写入院记录,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因抢救而未及时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书写住院病历的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对住院病历认真修改、签字以示负责后,可不必再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录。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由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者修改。上级医师修改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最迟在病人入后72小时内完成。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1.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主旨,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2.病历记录内容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纪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3.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有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4.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纪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1.住院病历内容

 住院病历内容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2.住院志

 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纪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纪录,24小时内入出院纪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纪录。入院纪录,再次或多次入院纪录应当于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的要求与内容

 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起,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现病史是指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纪录。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情况,疾病史,传染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婚姻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体格检查应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干、皮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做得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需在其它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初步诊断是指经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4.病程记录

 内容: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及证候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分类: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5.出院记录

出院记录是患者住院诊疗经过的小结,便于以后复诊时参考。

入院、出院日期,住院天数。

入院时病情摘要及入院诊断。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

出院时情况,包括出院时存在的症状、体征、疾病的恢复程度、后遗症等。

出院诊断。

出院医嘱:包括注意事项和建议,带回药物名称、数量、剂量、用法。

出院记录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写在门诊病历上的住院经过亦可参考以上要求,但需更加简明扼要,并记录各种主要号码,如住院号、CT、MRI、X线号等。

6.死亡记录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8.医嘱

9.辅助检查报告单

10.体温单

11.护理记录


中医病历书写的重点内容

(一)主诉的确定与正确书写

含义:病人就诊时最感痛苦的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意义:提示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救治原则;确定询、查的主次和秩序;确定病种、辨病位/病性的主要依据;决定现病史与既往史书写的内容。

书写要求:只能是症状或体征,不用病名、证名;主要者 1~3个;时间清楚;主症特征清楚;是精炼的医学术语。

(二)现病史与既往史的划分

以主诉所定病症及其所记时间为准—之内者属现病史;以外的其它病属既往史。

(三)现病史的书写要求

系统、完整、准确、详实

1.发病

2.病情演变

3.检查、诊断和治疗

4.现在症状

(四)病历中诊断的内容

1.要用中医的病名、证名,不能以西医病名、综合征等代替。

2.病名与证名分别诊断。血虚眩晕、风寒肺咳、肾虚腰痛、湿热痢疾。

3.可多病名。现几病,应重要、急性、本科在先。感冒、肩痹、内痔、闭经。

4.病种难定时,可“××(症)待查”、“暑瘟待删”、“疫毒痢?”等,诊断明则及时纠正。

5.综合为1完整名称。肝瘀气滞证,脾虚湿困证,脾肾阳虚证、水气凌心证。不能每病1证。必有病性,一般应有病位。不能写成病机分析,“肝郁血瘀,气血不利,不通则痛”。